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伪证罪与包庇罪的关系是什么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伪证罪和包庇罪都是在侦查阶段发生的,很多人不能明确的区分伪证罪和包庇罪,这就给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带来困扰。那么伪证罪与包庇罪的关系是什么?伪证罪又是如何认定的?针对这些疑问,我们将在下文为您一一解答,请阅读下文。一、伪证罪与包庇罪的关系是什么1、伪证罪与包庇罪的区别:(1)、犯罪主体不同。窝藏、包庇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而伪证罪是特殊主体,只能是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2)、犯罪的时间不同。窝藏、包庇罪的实施可以在犯罪分子被采取强制措施之前,也可以在其被逮捕、关押又逃脱之后、而伪证罪的实施则只能是发生在判决之前的侦查、起诉和审理阶段(3)、犯罪客观方面的内容不同。窝藏、包庇罪一般表现为为犯罪的人提供隐藏处所、财物或者帮助其逃若、而伪证罪则表现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4)、犯罪对象不同。窝藏、包庇罪的对象可以是未经逮捕、判刑的犯罪人,也可以是已经判决的犯罪人、而伪证罪的对象则只能是刑事诉讼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即可以是有罪的人,也可以是被怀疑有罪而实际无罪的人(5)、犯罪的目的不完全相同。窝藏、包庇罪的目的是使犯罪人逃避刑事制裁、伪证罪的目的则既可以是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到错误的刑事追究,也可以是隐若罪证使犯罪人逃避刑事责任。2、伪证罪与包庇罪的相同点伪证罪与包庇罪都是发生在侦查阶段,妨碍了司法程序的正常运行,给了犯罪分子喘息的机会。浪费了司法资源,增加了司法成本。二、法律规定《刑法》第三百零五条?【伪证罪】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三百一十条?【窝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我们在上文已经详细的为您介绍了伪证罪和包庇罪之间的关系,分析了伪证罪和包庇罪之间的区别和相同点,分析了五点区别,一点相同。并且分析了伪证罪的构成要件。相信您对于伪证罪和包庇罪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



·构成犯罪未遂应该如何处罚
    构成犯罪未遂应该如何处罚一、构成犯罪未遂应该如何处罚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为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

·职务侵占罪及挪用资金罪量刑是多久
    职务侵占罪及挪用资金罪量刑是多久1、挪用资金罪的量刑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犯有挪用资金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诈骗罪能判几年
    诈骗罪的判罚标准如下: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

·非法集资刑事案件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检察院在面对那些让社会遭受巨大损失的非法集资案件时就需要运用法律来制裁那些犯罪分子,但是既然是运用法律就需要检察官能够在法律的规范下进行一切的公诉活动,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

·诈骗罪中的单位犯罪有相关规定吗?
    诈骗罪是生活中常见的一种犯罪,在社会信息传播飞快的现代,我们的个人信息在不知不觉中可能会泄露出去,这些泄露的个人信息便成了犯罪分子的犯罪工具,所以我们自己要在生活中防止个......

·非法经营罪主体是怎样的,犯罪客体是什么?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营”的含义相当宽泛,生产、流通到交换、销售等几乎所有的经济活动,都可能属于经营活动。而要想对行为人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的,则首先要满足此罪的主体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