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公司法董事会成员设定有哪些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公司法董事会成员设定有哪些规定?
许多公司都会成立董事会,董事会对于一个公司来说十分重要,它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起着决策作用。不过董事会并不是所有公司都必须设立的,在设立董事会时对董事会成员的设定也有一定的要求。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公司法董事会成员设定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公司法董事会成员设定有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五十条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一百零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本法第四十五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董事会的职责有哪些?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一般来说,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成员人数为3-13人,董事会中应设立一位董事长,如果公司规模较小,不设董事会也是可以的,但应有一位执行董事。董事会可以对公司的经营以及决策提出自己的意见,对于公司的发展来说有着积极的作用。




·公司法注册集团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一、公司法注册集团公司的条件是什么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2、母公司(核心企业)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

·公司注册资本可以使用吗?如何合法使用?
    公司注册资本可以使用吗?如何合法使用?公司注册资本是公司的启动资金,很多人并不太了解公司注册资本的使用要求和使用限制。那么到底公司注册资本可以使用吗?公司注册资本怎样算不合......

·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和义务有哪些?一、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和义务有哪些?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主要有:(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二)参加或......

·保险公司会倒闭吗
    保险公司会倒闭吗保险公司会倒闭吗?许多人在投保时,都会想到这个问题。因为投保人担心,如果保险公司突然倒闭,会严重损害自己的利益。在大众的观念里,保险属于一种无形商品,当投......

·有限公司利润转注册资本可以吗?
    有限公司利润转注册资本可以吗??有限公司利润转注册资本是可以的,相对于所有者权益的其他部分来说,企业对于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有较大的自主权。未分配利润不能直接转增资本,可以先调......

·公司的隐私权,名誉权区别是什么
    一、公司的隐私权,名誉权区别是什么(一)主体不同。名誉权的主体除了公民之外,也包括法人。法人名誉权的好坏直接影响它的对外交往及经济利益。而由于隐私权的宗旨是保护个人的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