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工资绩效怎么算,如何计算绩效工资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劳动者的工资收入中不仅仅有基本工资,有的时候还会涉及到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等等,不同类型的工资,当然在计算的时候也就不同。而对于其中的绩效工资来讲,要想进行计算的话,则首先要知道什么是绩效工资,而绩效工资又该怎么确定标准。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吧。一、什么是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又称绩效加薪、奖励工资或与评估挂钩的工资,是以职工被聘上岗的工作岗位为主,根据岗位技术含量、责任大小、劳动强度和环境优劣确定岗级,以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力价位确定工资总量,以职工的劳动成果为依据支付劳动报酬,是劳动制度、人事制度与工资制度密切结合的工资制度。二、绩效工资怎么算,如何确定绩效工资标准目前尚无一个行之有效的、各方达成共识的绩效评估办法,这也是绩效工资改革的重点和难点所在。专家普遍认为,首先,事业单位的绩效评估办法不能变成简单“计工分”的形式,要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在规范事业单位工资、津贴制度的同时,逐步形成合理的绩效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完善的分配激励机制和健全的分配宏观调控机制。第二,绩效管理应该更多关注员工内在的积极性,让他们有发自内心的对单位的热爱,有发自内心的主人公感觉,有充足的能量,有高度的责任感。第三,绩效工资改革应该规范事业单位本身的经费使用,使得其更专注于“提高公益服务水平”。三、实施绩效工资的条件绩效工资的实施需要具备一些条件,包括:(1)工资范围足够大,各档次之间拉开距离;(2)业绩标准要制订的科学、客观;业绩衡量要公正有效,衡量结果应与工资结构挂钩;(3)有浓厚的企业文化氛围支持业绩评估系统的实施和运作,使之起到奖励先进、约束落后的目的;(4)将业绩评估过程与组织目标实施过程相结合,将工资体系运作纳入整个企业的生产和经营运作系统之中。《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在看完了上述内容后,我们知道该如何来确定绩效工资的标准了,在这方面法律上是没有做出规定的,因此具体的绩效考核还需要根据不同的劳动者来设置。如果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劳动者的维权途径有哪些?
    劳动者相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是属于弱势群体,往往一些劳动者在为某个用人单位劳动的时候,可能会遇到自已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犯的事件,但是一些劳动者缺乏法律意识,不知道怎么维护自......

·法定带薪年假多少天?劳动者能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条件有哪些?
    带薪年假是我国劳动法中赋予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带薪年假的法律规定也是与我们每一位劳动者息息相关。那带薪年假有多少天您知道吗?其实关于带薪年假很多内容我们都可以从相关法律中找到......

·在我国撤销工伤认定是否可以
    生活当中有一部分的用人单位在员工工伤以后,不配合员工进行工伤认定申请,可是当员工个人在律师的帮助之下开始申请工伤认定以后,又开始各种和员工私下协商。当然,用人单位其实也是......

·我国潍坊工伤伤残鉴定多长时间出结果
    在山东潍坊部分不幸遭遇到工伤的员工,因为工伤直接导致员工本人的劳动能力可能也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但是一方面是为了让用人单位对员工本人赔偿,另一方面也秉着对自己的身体状况......

·土方工程验收标准是什么?土方工程的重要性有哪些
    土方工程验收标准是什么?土方工程的重要性有哪些?一、土方工程验收标准土建的土石方工程验收标准是参照国标GB50203-20011。土木工程中,常见的土石方工程有:场地平整、基坑(槽)与......

·一、解除劳动合同能不转养老保险?
    一、解除劳动合同能不转养老保险?1、可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须跨统筹地区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人员,另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手续。2、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失业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