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根据我国婚姻法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怎么判决?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在现代这个社会,孩子是父母最为重视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父母对于孩子的爱是十分伟大的,但是有的时候因为父母之间存在着矛盾,需要离婚,这个时候会对孩子的生活产生一定的影响,比如说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那么,根据我国婚姻法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怎么判决?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离婚子女抚养权有哪些确定方式?
离婚时,离婚子女抚养权有哪些确定方式?关于子女抚养权的确定。有两种方式:一是父母协商确定;二是由法院确定抚养权归属。如果是协议离婚,那么父母双方应该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及抚养费的给付。如果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父母双方也可以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法院一般会尊重该协议,除非该协议对子女生活有明显不利的影响。总而言之,协商确定是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首要选择,只有在父母双方在此问题上协商不成时,才需要通过法院判决解决。
二、离婚子女抚养权如何判决?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离婚子女抚养权如何判决?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法律对于哺乳期内的子女作出原则上由母亲抚养的特别规定;其他情况则由双方协商,以维持父母子女间相对良好的关系,协议不成的才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三、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首先我们需要告诉您的是,应该是按照法律关于确定抚养权标准进行的,比如说要按照适合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确定抚养权以及尊重孩子自己的意见等,最后还存在着一些特殊的情况,比如说孩子太小需要母亲在身边,那么孩子将由母亲抚养。



·离婚判决书如何才会生效?
    离婚判决书如何才会生效?法院诉讼程序最终确定后,法院调解生效,表明人民法院最终解决了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并在法律上终止了诉讼程序。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不得再次......

·合法夫妻离婚什么是共同财产
    什么算夫妻的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根据该条的规定,结合上面对财产的相关界定,下列财产为夫......

·夫妻感情不和怎么离婚 协议离婚程序有哪些
    我们发现大多数夫妻都是因为感情不和而导致最终离婚,然而离婚与结婚不同,结婚只有一种方式,但离婚我国却规定了两种不同的方式。那现实生活中夫妻感情不和怎么离婚才好呢?针对这个问......

·一、夫妻转移对方财产怎么办?
    一、夫妻转移对方财产怎么办?《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

·怎么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
    子女尚未成年的,此时需要父母的抚养,即使父母离婚的也是不会影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而此时,如果不直接抚养子女的话,那么就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那,实践中怎么确定子女抚养......

·刑诉法不通知家属的规定是什么
    日常生活中,当行为人涉及到刑事案件当中的时候,执法机关侦办以后,肯定要对行为人提起诉讼,或者对行为人进行抓捕。这种情况下,一般来说,执法机关应当有义务告知犯罪嫌疑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