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犯强奸罪怎么判刑 强奸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犯强奸罪怎么判刑 强奸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强奸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1、犯该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3人以上)

(3)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注意:这里是妇女不是幼女;必须在公共场所当众;这里的当众不包括犯罪人,一般也不包括被害人;当众不一定是用眼睛看)

(4)二人以上轮奸的;(注意:这里的“二人”不是指共犯的特殊形式,因此一个17岁的男子和一个13的男孩轮奸妇女的,17岁的男子要承担二人以上轮奸的责任;轮奸未遂的定罪适用普通构成、量刑适用加重构成未遂)

(5)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注意:这里的“致使”包括故意和过失,但必须强奸行为和加重结果具有直接性的因果关系,因此强奸致人自杀的属于酌定情节,而不是这里的法定加重结果。)

二、犯强奸罪怎么判刑

1、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1)强奸妇女1人的,为有期徒刑四年;

(2)强奸妇女2人的,为有期徒刑七年;

(3)对同一妇女强奸,每增加1次,刑期增加一年。

2、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1)轮奸妇女的,为有期徒刑十一年,轮奸妇女增加1人,刑期增加二年;轮奸妇女增加1次,刑期增加二年。

(2)强奸妇女三人的,为有期徒刑十二年,强奸妇女增加1人,刑期增加一年。

(3)在公共场所强奸妇女的,为有期徒刑十二年。

(4)强奸妇女,致被害人重伤或精神失常的,为有期徒刑十四年。

(5)强奸妇女,致被害人死亡或自杀的,为有期徒刑十五年。

(6)强奸妇女,引起其他严重后果的,为有期徒刑十二年。

(7)既有强奸、又有轮奸行为的,先计算轮奸的刑期,每增加强奸妇女1人,刑期增加1年,对同一妇女强奸增加一次,刑期增加6个月。

3、重处规定:

(1)奸淫13至14周岁幼女的,重处20%;被害人年龄每减少两岁,对被告人再重处5%。

(2)强奸怀孕妇女、强奸70岁以上老年妇女、强奸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八岁少女的,从重10%。

(3)强奸妇女致被害人轻微伤的,从重5%;致人轻伤的,从重10%;致人重伤的,从重15%。

4、个罪自由裁量权规则:

合议庭(独任庭)按上述规定对个案量刑认为偏轻或偏重的,依第1条量刑时,可行使一年以内的自由裁量权;依第2条量刑时,可行使二年以内的自由裁量权。

实践中需要结合实际的犯罪情节,才能大概知道在哪个量刑幅度内处罚。值得注意的是,强奸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但在共同犯罪情况下,妇女教唆或者帮助男子强奸其他妇女的,以强奸罪的共犯论处。


·2023介绍卖淫罪能判几年
    介绍卖淫罪能判几年该罪名分为两个量刑档次:(1)一般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规定: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

·拘留时间与刑期有什么关系?
    拘留时间与刑期有什么关系?一、拘留时间与刑期有什么关系?拘留所的时间并不会算在坐牢时间里,拘留和判处有期徒刑是两种不同的处罚,对于犯罪主体而言,其犯罪行为在被发现之后,......

·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刑事处罚措施是什么?
    无线电设备在我国属于管制物品,使用者必须得到有关单位的批准才行,而且要严格按照要求使用。如果使用者违规操作,扰乱无线电通讯,带来严重后果的,要承担法律责任,会被司法机关追......

·失火罪辩护要点主要有哪些
    失火罪辩护要点主要有哪些?一、要善于准确归纳并找出辩护的法定理由。我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律师担任刑事案件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

·成立玩忽职守罪判刑多久
    成立玩忽职守罪判刑多久一、成立玩忽职守罪判刑多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法定基准刑参照点】构成玩忽职守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刑期......

·罚金刑如何执行?
    罚金刑属于刑罚中附加刑的一种,虽然也是剥夺罪犯一定的财产,但与没收财产的刑罚是存在很大不同的。一般,罚金刑是在法院判决生效之后开始执行的,但具体罚金刑如何执行呢?请跟随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