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
·醉驾刑法处罚2012新标准
根据最新的刑法修改,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将一律吊销驾照,并在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是指过失损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等交通......
·非法经营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
·爆炸罪
爆炸罪,是指故意用爆炸的方法,杀伤不特定多人、毁坏重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一、概念及其构成 (一)客体要件&......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是指过失损坏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是指依法配备、配置枪支人员,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