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现实中,有的人租房是为了自己居住使用,当然也有那种租房来办公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现实中,有的人租房是为了自己居住使用,当然也有那种租房来办公的情况。租赁房屋的用途不同,那自然选择的房屋类型就不一样,与此同时当事人之间签订的租房合同也是不同的。下文中,我们带来住房屋租赁合同常用版一份,帮助你了解相关内容。

住房屋租赁合同常用版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在 1套,面积平方米,乙方因需要租住此房,经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信精神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甲方同意将一套单元房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时间自止,乙方交纳人民币元作为合同押金。其间乙方不得随意退租,如有特殊原因须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并从押金中扣除相当1个月( 元)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2条双方商定每年租金为肆千捌百元整(人民币),乙方必须在每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全年租金,乙方如不按期交纳租金,逾期3日后,每日加收应付金额1%的滞纳金。拖欠租金十五日视同乙方单方终止合同。乙方须当日搬离,并从押金中扣除相当1个月( 元)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三条乙方在租用房屋期内所发生的水、电、气、话费、电视收视费、卫生费等公共费用由乙方支付,除此之外如再有新增的公共费用,乙方将不再承担。

第四条乙方在租房期内爱护房内设备,不得随便拆改,如有必要的装修,需与甲方协商,征得同意后才可进行。

甲方向乙方提供出租物品清单:

第五条本房屋由乙方本家使用,不得转借、转租他人使用,如私自转借(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将房屋收回并不再退还押金。

第六条合同期满,乙方继续租用与否应提前一个月与甲方续签协议或取消续约;合同期未满,甲方不得转租他人,否则乙方有保留自己权益的权利;合同期满,乙方如不再续租又无违反以上条款行为,甲方须全额返还乙方押金。

第七条免责条件

1. 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 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甲方向乙方提供交款帐号为:

帐号户主:

开户银行:

折号:

卡号: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承租方:

负责人:负责人:

电话:电话:

合同有效期限:

各位可以适当参考了解一下。一般在租赁房屋的时候也是有很多需要注意的事项,不然就有可能导致自身利益受到损害。当然,签订租房合同的时候也必须要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做出才行,否则合同就是无效的。


·房屋租赁合同的基本内容《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
    房屋租赁合同的基本内容《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合同主体:房屋租......

·父母去世子女继承房产诉讼规定是什么?
    父母去世子女继承房产诉讼规定是什么?父母去世子女继承房产诉讼规定是首先需要书写起诉状,然后到当地就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立案申请。继承权财产分割纠纷诉状和内容有原告及被告的基本......

·很多购房者虽然知道公摊一词,却对公摊相关的知识却不知所以。购
    很多购房者虽然知道公摊一词,却对公摊相关的知识却不知所以。购房者可以自己加以判断的,而不是一味地听从开发商的宣传。市场上经常遇到房屋面积短缺的情形,购房者应知道公摊面积减......

·怎样继承房产,办理哪些手续?
    在进行房产继承的时候,如果不办理手续的话,那么会存在一些隐患,对当事人影响是很大的。那么您知道在实践中该怎样来继承房产吗?具体要办理哪些手续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怎......

·一、上房置换协议的效力是怎么样的?
    一、上房置换协议的效力是怎么样的?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的话,那么就是有效的产权证书是享有房屋所有权的证据之一,在法律上推定为权利,但其不具有绝对的证明效力。本案涉诉房屋不......

·新婚姻法关于房子归属是如何界定的?
    由于在离婚案件之中,房屋等财产问题是比较难以裁决的,虽然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在离婚时只能分割共同财产,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对共同财产的界定是存在难点的,所以有时夫妻双方会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