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刑事案件一审审理期限是多久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刑事案件一审审理期限是多久

针对不同类型的案件,法律中规定的审理期限也是不一样的。而无论是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中,其实都会涉及到一审、二审,甚至再审程序。在不用的审理阶段,自然法律中要求的期限也不同。那刑事案件一审审理期限是多久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刑事案件一审审理期限是多久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如果案件属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或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或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或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1个月;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上诉、刑事抗诉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1个月。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审理期限为20日。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的刑事案件的期限为3个月;需要延长期限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下列期间不计入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对被告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因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法院决定延期审理的,自案件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10日止准备辩护的时间;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后,合议庭同意延期审理的期间;刑事案件二审期间,检察院查阅案卷超过7日后的时间;因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院决定延期审理1个月之内的期间。

二、哪些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下列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一)刑事案件对被告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

(二)刑事案件因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法院决定延期审理的,自案件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十日止准备辩护的时间;

(三)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后,合议庭同意延期审理的期间;

(四)刑事案件二审期间,检察院查阅案卷超过七日后的时间;

(五)因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院决定延期审理一个月之内的期间;

(六)民事、行政案件公告、鉴定的期间;

(七)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和处理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的期间;

(八)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由有关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评估、资产清理的期间;

(九)中止诉讼(审理)或执行至恢复诉讼(审理)或执行的期间;

(十)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或者提供执行担保后,执行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间;

(十一)上级人民法院通知暂缓执行的期间;

(十二)执行中拍卖、变卖被查封、扣押财产的期间。

在对刑事案件做出一审审理的时候,此时需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选择是采用简易程序还是适用普通程序,在不同的审理程序下,法律中规定的刑事案件一审审理期限是不一样的。其中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为1个月,但要是采用简易程序的话,那审理期限就比较短了为20日。


·四川诈骗罪数额标准目前是多少?
    诈骗是一种较为普遍的犯罪行为。目前未来有效打击相关犯罪,四川等省份都相继调整了相关数额标准。可是,现实中很多人对于相关的数额标准等规定不太了解。那么,四川诈骗罪数额标准目......

·犯罪人员发生了既遂结果是什么?
    犯罪人员发生了既遂结果是什么?犯罪既遂的结果就是犯罪嫌疑人将案件事实完成已经构成违法。犯罪新人需要承担相关的刑事责任,并且会根据相关刑法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一定的判刑处理......

·单位受贿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单位受贿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1、主体方面本罪的犯罪主体有些特殊,不同于一般犯罪的自然人,本罪只能由国有单位构成。它包括: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

·孕妇犯了罪怎么判?
    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可以取保候审,反之依旧要坐牢。孕妇盗窃被警方抓获后,由于警方依照相关法律不能收监、拘留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只好根据案情对其作出取保候审或者治安......

·法律的规定偷沙子怎么判刑?
    法律的规定偷沙子怎么判刑?1、非法采沙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一、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证券、期货市场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