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一、北京自住型商品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一、北京自住型商品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1、是北京户籍的家庭,且名下无房或者仅有一套住房
2、持有有效暂住证,并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保或个税,且名下无房的非京籍家庭
3、单身者购买需满25岁
4、本市户籍的无房家庭和目前已在轮候经适房、限价房的家庭可优先购买。
二、北京自住型商品房的申请流程是什么?
1、报名
售房者在向市住建委网站申请办理自住型商品住房预售许可或者现房销售备案手续前,会在市住建委网站和销售现场进行不少于15天的公示,购房者可以从这些公示内容中看到项目名称、位置、户型面积、销售均价等信息。如果想要购买,则需按照普通购房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且在销售现场也需提交,经适房、两限房轮候家庭,还得提交《北京市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备案通知单》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2、核验
购房者在提交材料之后的20个工作日内就可以得到是否通过审核的结果,通过购房资格审核的申请家庭,就可以参加摇号。
3、摇号
摇号前,产权型保障房轮候家庭和本市户籍无房且其中单身人士已年满25周岁的家庭会自动进入优先池,其他有购房资格的人群则会进入普通摇号池。系统摇号开始以后,会分别对这两个摇号池内的候选人排大队,再由售房者依次通知选房。
4、选房
按摇号确定顺序依次递补优先池中的家庭会先选房,而且每个申请家庭只能选择一套自住房。选房之后,售房者会与购房家庭签订购房合同,如果是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轮候家庭的,就会视为自动放弃轮候资格。
三、购买自住房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1、自住型商品住房购房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原则上5年内不得转让。
2、购房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5年以后转让的,如有增值,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商品住房价格和该自住型商品住房购买时价格差价的30%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
3、购房者将自住型商品住房转让后,不得再次购买自住型商品住房。
4、申请贷款额度要量力而行:在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应该对自己目前的经济实力、还款能力做出正确的判断,同时对自己未来的收入及支出做出正确的、客观的预测;?
5、办按揭要选择好贷款银行:对借款人来说,如果您购买的是现房或二手房,您就可以自行选择贷款银行。按揭银行的服务品种越多越细,您将获得更灵活多样的个人金融服务,以及丰富的服务与产品组合。
综上所述,就是以北京为例进行住房申请的条件及流程,如果想购买自住房商品房,需要有北京户口,或是缴税超过五年、有暂住证的异地户口等等,除了北京,其他城市也会有相关条件的限制。买房如果需要贷款的,则一定要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选择合适的贷款额度,确保自己能按时还款。



·哪些商品房不能过户,什么商品房不可以过户
    哪些商品房不能过户,什么商品房不可以过户一、哪些商品房不能过户办理商品房的交易过户手续从法律规定及行政规定来看,都是最简单的,但经济活动的复杂性导致在实践过程当中商品房......

·房产抵押担保贷款有什么规定?
    房产抵押担保贷款有什么规定?一、房屋抵押贷款一定要担保人吗?用房产证的抵押贷款是不需要有担保人。民法典规定,担保可以有保证、质押、抵押等形式,担保人只是其中的一个保证,......

·房屋租赁登记有什么法律效力
    生活中,租房的情况时有发生。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进行房屋租赁登记的,但有时也会要求进行登记。那么承租人租赁房屋后,是否需要登记,房屋租赁登记有什么法律效力?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

·最新离婚房产分割有哪些规定?
    夫妻离婚后,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共同财产就需要进行分割。自古以来,共同财产分割会面临很多的问题,有的问题甚至无法解决,每一个人都希望利益偏向自己这一方,有的夫妻也因为财产......

·夫妻共同房产分割会应该怎么进行?
    随着各地房价的不断上涨,在夫妻离婚进行财产分割的时候,房产成为了夫妻之间争夺最激烈的财产之一。那么您知道夫妻共同房产具体该怎么来分割吗?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那么就请看看......

·如何办理房屋继承的手续
    房屋继承,通俗的来说就是指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把自己的房屋和土地移交给另一位合法公民。其继承过程繁琐,所需要办理的证明材料又多。那么,如何办理房屋继承?房屋继承登记的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