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遗产法的法定继承诉讼时效是多久?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一、《民法典》的法定继承诉讼时效是多久?需要指出,我国并没有被命名为“遗产法”的法律。关于遗产处理问题,主要依据是《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规定,《民法典》是相当于处理民事法律关系的一本百科全书,其中包含了各种各类的遗产处理的法律依据。我国颁布的《民法典》中规定公民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而遗产继承纠纷是属于民事纠纷,因此继承诉讼时效应该是三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遗产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遗产继承顺序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这里的子女包括养子女、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父母包括养父母和亲生父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继承遗产人在知道遗赠后的2个月内必须表明态度,接受遗产或者放弃遗产,否则超过时间则表现为自动放弃。若表明放弃遗产必须由本人亲自表态不能了由他人代表。当发生遗产纠纷时按遗产法的法定继承诉讼时效要在3年之内提起诉讼,一旦超过20年就就不可在提起诉讼了。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代位继承有什么法律特征
    代位继承有什么法律特征代位继承具有以下特征:(1)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不适用代位继承。(2)被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只有......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有什么不同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有什么不同代位继承和转继承都是因继承人死亡无权行使继承权而发生的、由继承人的继承人行使被继承人的财产继承,但二者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1、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

·对于遗产可以赠给外人吗?
    对于遗产可以赠给外人吗?是可以得到的;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遗嘱的成立,一是订立遗嘱的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遗嘱必须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只要符合以上的......

·抚恤金是否属于遗产?相关规定有哪些?
    对于抚恤金是否属于遗产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多有争议,有人认为它应该属于遗产,有人则认为抚恤金不能作为遗产。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抚恤金是不属于遗产,但是还是可以继承的。下......

·一、农村股份继承诉讼标的减少可以退诉讼费吗?
    一、农村股份继承诉讼标的减少可以退诉讼费吗?如果发生原告将标的额降低,可以申请退回部分诉讼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2007年4月1日起施行),在降低诉讼费用交纳标准方面作了......

·哪些满足代位继承的条件
    哪些满足代位继承的条件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只有一个,即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继承人的子女代替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继承权参加继承活动,称为代位继承。这是一种法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