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
·非法经营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
·决水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决水罪,是指故意决水,制造水患,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使用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过失以失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是指组织、领导、积极参加和参加恐怖组织活动的行为。本罪是危......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是指秘密窃取或者公然夺取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是指故意破坏正在使用中的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