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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子过户后贷款怎么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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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都明白的事离婚会涉及到两大事项,第一个事项是,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第二个事项是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经常需要进行离婚房产过户,那么离婚房子过户后贷款怎么办理手续?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离婚房屋过户手续办理流程
1、贷款还清,离婚房产过户:
(1)过户资料
①凭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中有关房产归属的条款;
②《离婚证》;
③双方《身份证》;
④原房屋所有权或抵押权相关证明,即原按结贷款相关手续。
(2)过户流程
双方共同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公证处办析产公证(有离婚判决书无需)→交易核心办转绘→房管局办免契税申请→办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取证。
2、贷款未还清,离婚房产过户:
(1)过户资料:同上。
(2)过户步骤:
①到房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方法同上。
②到银行办理贷款权利(义务)人变更手续。
离婚房屋过户手续费:
1、税类:契税(房屋面积<90㎡,比例1%;90㎡≤房屋面积<140㎡,比例为1.5%;房屋面积≥140㎡比例3%),贴花费用5元/套。
2、费类:登记费80元,手续费产价2%,工本费20元。
契税说明:根据《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规定,如果离婚夫妻想要将夫妻共有财产分割,其中,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的行为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缴纳契税等相关交易税费。
但如果房屋不是夫妻二人共有,所有权归一人所有,若此人想要将房屋过户给对方,需要缴纳契税。
在离婚房产分割后,双方应该尽快办理房产过户,以免时间久了多生事端。
二、离婚时夫妻共有房产如何分割?
1、对产权完全私有的房屋离婚时的分割
(1)实际分割。私有房屋可进行实际分割的,例如房屋不在一处,或者虽在一处但可分门别户的,应首先考虑分割产权。分割时一般采取平均分割原则,但如果一方没有生活来源或有其他困难,如患有严重疾病,可适当予以多分;有子女的,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多分。如果不能平均分割的,例如面积不相等,结构不一样,新旧不同,在考虑双方都能取得房屋居住的前提下,可采取折旧补偿、作价补偿等方法进行分割。
(2)折价分割。实际中许多房屋是不宜进行实际分割居住的,从考虑房屋的使用效能和方便生活出发,可对这类房屋进行折价分割。获得房屋产权的一方给另一方补偿,补偿价款的数额要考虑房屋的现状估算价,一般由双方协商或采取双方竞价的方式确定。
2、对产权部分私有房屋离婚时的分割
对产权部分私有的房屋离婚时的分割应按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1)优惠售房单位职工享有房屋产权。一般来说,单位优惠售房的对象仅限于本单位职工,房屋产权登记人为本单位职工。夫妻双方不在同一单位的,离婚时优惠售房单位一般不允许非本单位职工一方享有优惠房产权。因此,除非优惠售房单位同意,一般将房屋产权确定给该单位职工享有,由获得产权方给予对方相应补偿。
(2)现实房价应高于购房价。基于优惠房屋的优惠性,购买价远远低于实际价。如果以原购房价作价补偿进行分割,对于未获得产权一方来说显失公平。在处理这类房屋时,通常考虑当时购房的情况,结合现在的情况,以现实房价为依据,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在这边我们首先要提醒您的是了,房产不论是对于任何一个人都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在离婚的时候需要积极的争取房产。其实关于离婚房子过户后贷款的相关处理,如果贷款没有还清的话依然需要还清的。具体的您可以咨询一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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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双方《身份证》;
④原房屋所有权或抵押权相关证明,即原按结贷款相关手续。
(2)过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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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贷款未还清,离婚房产过户:
(1)过户资料:同上。
(2)过户步骤:
①到房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方法同上。
②到银行办理贷款权利(义务)人变更手续。
离婚房屋过户手续费:
1、税类:契税(房屋面积<90㎡,比例1%;90㎡≤房屋面积<140㎡,比例为1.5%;房屋面积≥140㎡比例3%),贴花费用5元/套。
2、费类:登记费80元,手续费产价2%,工本费20元。
契税说明:根据《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规定,如果离婚夫妻想要将夫妻共有财产分割,其中,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的行为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缴纳契税等相关交易税费。
但如果房屋不是夫妻二人共有,所有权归一人所有,若此人想要将房屋过户给对方,需要缴纳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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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离婚时夫妻共有房产如何分割?
1、对产权完全私有的房屋离婚时的分割
(1)实际分割。私有房屋可进行实际分割的,例如房屋不在一处,或者虽在一处但可分门别户的,应首先考虑分割产权。分割时一般采取平均分割原则,但如果一方没有生活来源或有其他困难,如患有严重疾病,可适当予以多分;有子女的,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多分。如果不能平均分割的,例如面积不相等,结构不一样,新旧不同,在考虑双方都能取得房屋居住的前提下,可采取折旧补偿、作价补偿等方法进行分割。
(2)折价分割。实际中许多房屋是不宜进行实际分割居住的,从考虑房屋的使用效能和方便生活出发,可对这类房屋进行折价分割。获得房屋产权的一方给另一方补偿,补偿价款的数额要考虑房屋的现状估算价,一般由双方协商或采取双方竞价的方式确定。
2、对产权部分私有房屋离婚时的分割
对产权部分私有的房屋离婚时的分割应按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1)优惠售房单位职工享有房屋产权。一般来说,单位优惠售房的对象仅限于本单位职工,房屋产权登记人为本单位职工。夫妻双方不在同一单位的,离婚时优惠售房单位一般不允许非本单位职工一方享有优惠房产权。因此,除非优惠售房单位同意,一般将房屋产权确定给该单位职工享有,由获得产权方给予对方相应补偿。
(2)现实房价应高于购房价。基于优惠房屋的优惠性,购买价远远低于实际价。如果以原购房价作价补偿进行分割,对于未获得产权一方来说显失公平。在处理这类房屋时,通常考虑当时购房的情况,结合现在的情况,以现实房价为依据,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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