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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给法院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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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在诉讼离婚时才会谈到给法院多少钱的问题,在协议离婚时夫妻双方就已经对夫妻财产的划分作出了协商,但是在诉讼离婚中,要离婚的双方对财产划分有所争议,需要法院的介入来判定夫妻财产的划分,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给法院多钱?


一、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给法院多钱?

(1)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在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应该平均分配,共同分割。法院在判定离婚案收取案件费用时,如果是离婚分割财产案件,根据起诉的金额收取,如果不超过20万元,只收取离婚案件的50至300元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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