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在我国上臂骨折工伤能报几级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工伤的话,首先自己要及时的进行治疗,除此以外,最重要的就是要抓紧时间进行工伤索赔的事宜。工伤索赔的时候,自然就要涉及到工伤级别的问题,因为级别越重,赔偿的数额也越多。不过,工伤的情况肯定都是不尽相同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上臂骨折工伤能报几级?




一、在我国上臂骨折工伤能报几级?

【工伤九级】:23)骨折内固定术后,无功能障碍者;

【工伤十级】: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所以,手臂骨折工伤定级应九级或十级。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如何申请工伤伤残鉴定?

(一)鉴定受理条件

已取得《工伤认定决定书》并已生效,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由用人单位或职工个人,向劳动能力鉴定经办机构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二)鉴定申请材料

填写《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近期一寸照片1张(贴在鉴定表上);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另带原件供核对);

3、工伤认定决定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复印件(另带原件供核对);

4、完整的原始病历、出院记录、诊断结论、检查报告单等复印件(另带原件供核对);

5、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劳动能力鉴定,还需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三)鉴定办理流程

1、由当地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协助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实施。

2、对符合规定的申请材料收到后,开具《劳动能力鉴定体检告知单》。

3、申请人需按规定缴纳劳动能力鉴定费用。

4、被鉴定人按照《体检告知单》要求,在规定时间携带病历资料原件(包括X、CT、B超等片子、检查报告单、病历和出院记录等),到指定医院参加伤残体检。

对符合鉴定条件的,自收到完整材料并缴纳鉴定费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特殊情况可延长30日。

上臂骨折一般级别为9级或者是10级,不过这是根据大多数的情况总结的。如果想要更为准确的结果的话,那还是必须在做过工伤认定以后再去做工伤鉴定的。因为单位对自己进行赔偿,肯定也是要参考工伤鉴定的结果来进行的。所以您一定要去做工伤鉴定。


·砼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相关修订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砼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相关修订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如今在经济社会的平稳发展下,工程从单一类型变得多样并且延伸到多种领域,砼工程在工程建设下越来越多见,在进行转包、承包等过程......

·计算法定加班工资的天数与实际加班天数不一致怎么办
    计算法定加班工资的天数与实际加班天数不一致怎么办?可以和公司协商,如果公司拖欠加班工资的话,可以到劳动局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

·工地死亡对方无力赔偿怎么办?
    工地死亡对方无力赔偿怎么办?一、工地死亡对方无力赔偿怎么办?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劳动者受伤是属于工伤的,由工伤保险赔付,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

·一般学徒工是不是童工?
    一般学徒工是不是童工?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过上述......

·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是离职吗
    职工在发生工伤后,经过工伤认定,情况不严重的,可以申请停职留薪,这段期间劳动关系不变,等职工康复好后可以到单位继续上班。而有些职工受伤情况比较严重,导致严重伤残,这样的话......

·常州市新北区劳动部门工伤鉴定内容是什么?
    我们知道工伤鉴定要到相应的工伤鉴定中心去进行,然后才能进行索赔,那么工伤鉴定地点的选定就很重要,直接影响到工伤鉴定的效力,那么接下来,我们就以常州市为例,为您介绍一下常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