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公司法法定代表人职权有哪些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公司法法定代表人职权有哪些?公司法定代表人即公司在法律上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的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需要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来担任,同时也要满足依法登记。那么您知道公司法法定代表人职权有哪些?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法律上有何意义?下面跟随我们阅读下文进行了解。一、公司法法定代表人职权有哪些?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利益,按照公司的意志行使公司权利。法定代表人在公司内部负责组织和领导生产经营活动,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公司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对外代表公司,全权处理一切民事活动,如《民事诉讼法》第48条第二款规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再如《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零四条规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因此,法定代表人的行为通常为公司的行为,依法行使职责时所产生的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公司法人的法律文书。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上述职权是由法律和公司赋予的,公司对法定代表人的正常活动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法定代表人的行为超出公司授予的权利范围,法定代表人就可能要承担行政处分、罚款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公司承担责任外,法定代表人也要承担相应责任: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综上所述,主要从法定代表人的职责、责任来了解公司法法定代表人职权,其中公司法人并不等同于公司法定代表人,它们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法人赋予法定代表人权利,即法定代表人按照公司规章制度以及国家法律来行使职权。而且,法定代表人人选也需要依法登记。所以,法定代表人在依法行使职责时所产生的责任由公司来承担。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规定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规定《公司法》第八十条注册资本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要求是怎样的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要求是怎样的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要求根据2005年新修订的《公司法》第24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因此,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公司注册资金增加流程是什么
    公司注册资金增加流程是什么注册过公司的都知道,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公司成立后作为公司资质条件的一大重要因素来对外展示的。当注册资本不够时也会被很多项目拒之门外,所以此时就需要......

·股权质押后上市公司如何公告?股权质押公告范文是怎样的?
    股权质押后上市公司如何公告?股权质押公告范文是怎样的?公司可以进行股权质押获得融资,这也是进行融资的一种主要的方式,公司在进行股权质押之后可能会损害到股东的一些利益,那么......

·公司注册资金认缴和实缴的区别包括什么
    认缴制与实缴制的主要区别是:1、性质不同,认缴制不用再验资,股东对所认缴的资本负法律责任;实缴制必须出资验资,把资金冻结在开户行,验证资本金。2、意义不同,认缴制方便了创业......

·什么公司容易被收购
    1、股权高度分散。最大股东的控股比例大多在8%-29%之间,收购方并不需要征得实际控制人的同意,仅需从二级市场上收集少量股权就可以取代原来的实际控制人而成为第一大股东。2、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