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是指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公司、企业债券,......
·信用证诈骗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信用证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证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nbs......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是指违反商标管理法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的注册商标标......
·逃汇罪
逃汇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或者将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情节严重的行为。 &nb......
·侵犯著作权罪的情节严重指的是什么?
根据2004年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第五条:“以营利为目的,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所列侵犯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