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处罚是什么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在我国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的这些是只有我国武装部队和公安机关才可以持有的,并且即使是属于国家执法机关人员,在使用枪支弹药的时候,也有着严格的报批流程,普通公民是根本没有办法接触到这些东西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处罚是什么?




一、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处罚是什么?

犯本罪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是什么?

(一)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的概念

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是指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夺取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的行为。

(二)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公共安全和公民的人身权利。本罪的犯罪对象是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的所有者、持有者或保管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将枪支、弹药、爆炸物抢走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即可构成本罪的主体。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即明知是枪支、弹药、爆炸物而抢劫。

三、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的认定

(一)本罪与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的区别

1、犯罪客观方面不同。前者是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劫取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后者是行为人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枪支、弹药、爆炸物等等。

2、法定刑不同。前者最低刑是10年有期徒刑,最高刑是死刑;而后者最低刑是3年有期徒刑,只有情节严重的,才可判处死刑。

(二)本罪与故意杀人罪的区别

1、行为手段不同。抢劫枪支、弹药罪的行为方式是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故意杀人罪的行为方式,可以是暴力的,也可以是非暴力的,因此,在犯罪的行为方式上,二者之间也存在交叉关系。

2、犯罪客体不同。前者即既侵犯了公共安全,又侵害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所有权;后者只侵害了公民的生命权利。

3、犯罪目的不同。前者是为了非法劫取枪支、弹药、爆炸物,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是非法劫取枪支、弹药、爆炸物的一种手段,二者之间存在目的与手段的联系;后者的犯罪目的是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权利。

如果在生活当中有公民触犯本罪的话,那么量刑基础就在十年以上,情节严重的话,甚至会面临无期徒刑或者是死刑的。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国家针对枪支弹药的管理是非常严格的,根本就不允许我国公民持有,更不用说是抢劫枪支弹药。


·私闯民宅罪自诉案件可以吗?
    私闯民宅罪自诉案件可以吗?可以按照自诉案件处理,自诉可以采取书面或者口头两种形式。书面自诉应提交诉状,并按被告人的人数提交诉状副本。口头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制作笔录,经自诉人......

·隐瞒军情罪判刑最新规定是什么?
    隐瞒军情罪判刑最新规定是什么?一、隐瞒军情罪判刑最新规定是什么?《刑法》第四百二十二条规定:故意隐瞒、谎报军情或者拒传、假传军令,对作战造成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安陆市人民法院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规定是什么?
    安陆市人民法院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规定是什么?安陆市人民法院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规定是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

·逃税罪和偷税罪的区别
    逃税罪和偷税罪的区别是什么?依法纳税是企业的应尽义务,也是法律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会涉及到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及印花税等。现实生活中,一些企业违反法律规定,采取种种......

·刑法266条的诈骗罪是怎么规定的?
    诈骗是指完全隐瞒事情真相而实施的一种行为,而诈骗罪就是指用诈骗的行为来进行犯罪的一种行为。诈骗的形式有很多种,最常见的就是电信诈骗了,除此之外还有传销、冒充募捐诈骗、公私......

·刑法犯罪预备罪成立条件有哪些?
    刑法犯罪预备罪成立条件有哪些?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即犯罪预备的目的,是为了顺利地进行犯罪活动,实现犯罪意图,体现了预备犯的主观恶性,这是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主观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