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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处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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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的这些是只有我国武装部队和公安机关才可以持有的,并且即使是属于国家执法机关人员,在使用枪支弹药的时候,也有着严格的报批流程,普通公民是根本没有办法接触到这些东西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处罚是什么?




一、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处罚是什么?

犯本罪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是什么?

(一)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的概念

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是指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夺取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的行为。

(二)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公共安全和公民的人身权利。本罪的犯罪对象是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的所有者、持有者或保管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将枪支、弹药、爆炸物抢走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即可构成本罪的主体。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即明知是枪支、弹药、爆炸物而抢劫。

三、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的认定

(一)本罪与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的区别

1、犯罪客观方面不同。前者是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劫取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后者是行为人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枪支、弹药、爆炸物等等。

2、法定刑不同。前者最低刑是10年有期徒刑,最高刑是死刑;而后者最低刑是3年有期徒刑,只有情节严重的,才可判处死刑。

(二)本罪与故意杀人罪的区别

1、行为手段不同。抢劫枪支、弹药罪的行为方式是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故意杀人罪的行为方式,可以是暴力的,也可以是非暴力的,因此,在犯罪的行为方式上,二者之间也存在交叉关系。

2、犯罪客体不同。前者即既侵犯了公共安全,又侵害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所有权;后者只侵害了公民的生命权利。

3、犯罪目的不同。前者是为了非法劫取枪支、弹药、爆炸物,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是非法劫取枪支、弹药、爆炸物的一种手段,二者之间存在目的与手段的联系;后者的犯罪目的是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权利。

如果在生活当中有公民触犯本罪的话,那么量刑基础就在十年以上,情节严重的话,甚至会面临无期徒刑或者是死刑的。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国家针对枪支弹药的管理是非常严格的,根本就不允许我国公民持有,更不用说是抢劫枪支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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