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一般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是多少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这涉及到双方很多现实生活情况。而此时对于没有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来讲,就需要实际支付抚养费。那一般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是多少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有固定收入的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按这个规定,如果有一个张先生,已与太太离婚,有一女由太太抚养,他是公司职员,每月工资为2000元,在子女抚养费诉讼中可以判决由他支付的抚养费可以在每月400-600元间。
二、无固定收入的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按这个规定,如果有一个王小姐,她是娱乐业从业人员,收入不固定,已与先生离婚,有一女由先生抚养,在子女抚养费诉讼中可以依据同行业平均收入来确定,如该省高级人民法院文件公布“05年度文化体育娱乐行业年收入”为24000元,那么平均她月收入可定为2000元,可以判决由她支付的抚养费可以在每月400-600元间。
三、给付抚养费的时间
按有关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就是说可以按月或按年给,当然要是手中掌握大量的财产的情况下,按标准一次性给齐,也是可以的。
四、给付子女抚养费的情况
(一)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二)虽未离婚,但夫妻因感情不和已分居,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三)未结婚,有非婚生子女,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四)其他情况。如成年但仍在上高中的子女的父母,应给子女抚养费。
五、要求给付抚养费的方式
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协商的方式要求义务人履行抚养义务。
六、抚养费的时限
抚养费给付到子女十八岁或是可以独立生活为止。子女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离婚后的双方时常因为子女抚养费的问题发生纠纷,对于子女抚养费给付方式、给付时限等要素的确定还不是很明确,不仅影响自身正常的生活,而且给子女的生活造成很大的困扰和不便。如果婚后遇到子女抚养费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或者因为子女抚养费问题而发生纠纷可以咨询律师的帮助。



·离婚后男方失去抚养权崩溃怎么办?
    离婚后男方失去抚养权崩溃怎么办?婚后若是男方无法接受失去抚养权的事实那么可以采取相应的办法要回孩子的抚养权,一般来说,离婚后如果想要回子女抚养权的话,可以通过两种方式:1、......

·一、上海离婚后小孩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钱?
    一、上海离婚后小孩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钱?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

·离婚诉讼二审判决书下来多久生效?
    双方选择离婚,不能自行协调解决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对于一审的判决不满,还可以向法院提起二次诉讼。那么,离婚诉讼二审判决书下来多久生效?这个问题,目前的法律并没有明确......

·取保期间出国结婚的行为是合法的吗?
    取保期间出国结婚的行为是合法的吗?取保期间出国结婚的行为并不是合法的,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案子的了结。按照法律规定,被取保候审人要随传随到、不......

·拘传通知家属时间
    拘传通知家属时间拘传,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对不配合调查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有权拘传。但拘传是否会通知家属呢?我们整理了有关拘传通知家属时......

·不给抚养费算没有抚养孩子吗?
    不给抚养费算没有抚养孩子吗?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