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房改房转商品房如何办理?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房改房转商品房如何办理?房改房是已经购买的单位房,是享有国家房改优惠政策的住宅,优惠政策指的是符合条件职工可以用成本价采购公房。在房改房居住一段时间后,有的人想将房改房转成商品房售卖出去,房改房转商品房如何办理?
一、
房改房转商品房如何办理?
房改房一般是单位修的房子,商品房是开发商通过拍卖或挂牌等方式取得土地开发的房子,房改房一般是划拨土地,商品房是出让土地,房改房是不可能变成商品房的,两个词语的意思都不一样。房改房不同于商品房,买房者在实施交易之前,弄清房改房产权,因为并不是所有房改房都可以自由买卖的,比如军队、保密单位、教育部直属高校的房改房。已取得房地产产权证、出售、抵押、交换的,已按标准价或成本价付清房款、交换、赠与的,已按成本价付清房款、已交纳应分摊共有建筑面积价款、已按规定交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1%的房改房是可以和商品房一样自由买卖的。但是房改房还是不能转为商品房。房改房是可以过户的,但过户手续要慎重。已购公有住房,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按照成本价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按照标准价购买的,职工拥有部分房屋所有权,一般在5年后归职工个人所有。房改房一般是不允许交易的,特别是国家政府,公安等机关单位的。按照现行国家法规,房改房要交易需要交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费用并且办理上市证,这样才可以上市交易。具体的买房要交多少税要看房屋的评估价格。二手房交易都要房产评估部门进行评估。交所需交纳的费用有房屋评估价格的--2%是个人所得税(卖方)。3%契税,0.5%的印花税,还有房屋评估费,公正费,登记费等。
二、房改房与商业房概念区别
从概念上看,所谓“房改房”(又名已购公房):是指已享用了国家房改优惠方针的住宅。它是指员工以家庭为单位,依照国家和县级以上本地政府等有关“乡镇住宅准则改革方针”的法规,以“规范价”或“本金价”采购已建的公有住宅。所谓“商业房”:它是指在销售经济条件下,经政府有关有些赞同,具有运营资历的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出让方法”获得“土地运用权”,建成后用于销售出售、租借的房子。包含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别的修建物。而自建、参建、托付缔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别的修建物,不归于“商业房”规模。“商业房”在出售时,开发商均是按“销售价”面向社会公民出售的。房改房是满足条件的职工可以购买享受国家房改政策优惠的房子,商业房是开发商按销售价销售给买方的,房改房转商品房首先要弄清楚房改房的产权属于谁,因为房改房和商品房不同,一般情况下房改房是不允许交易的,过户时要慎重。



·一、公租房财产离婚怎么分配?
    一、公租房财产离婚怎么分配?公租房是不能乾地分割的,只能判决由谁居住,享有居住使用权。公租房是指公共租赁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共租赁住房......

·可以退购买的期房吗 是否可以退期房
    在期房合同合法有效的情形下,买卖合同双方应如期适格地履行合同义务,在退房的消费者中,有很大一部分买受人提出退房的原因是:房价下跌过快过多,时隔几天,前后房价有几万甚至几十......

·一、办理房屋遗嘱公证费用多少?
    一、办理房屋遗嘱公证费用多少?遗嘱公证费用各地不尽相同,遗嘱公证收费大约在100元-400元之间。遗嘱属于一种个人声明,不发生财产转移的效力。遗嘱在立遗嘱人去世后生效,继承人需......

·成都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管理办法
    成都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成都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买卖活动,方便商品房交易,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城......

·一、房屋产权人和共有人有什么区别?
    一、房屋产权人和共有人有什么区别?房屋产权人和共有人的区别主要在于:1、房屋所有权人是指房屋权利的所有人,对房屋享有出让、赠与等处置的权利。2、而房屋共有,指的是由两......

·公租房可以继承吗 公租房是否可以继承
    一、公租房可以继承吗公租房又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