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一般告女方骗婚要什么证据?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一般告女方骗婚要什么证据?

一般告女方骗婚要什么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1、当事人的陈述。

2、书证。

3、物证。

4、视听资料。

5、电子数据。

6、证人证言。

7、鉴定意见。

8、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怎么认定骗婚

骗婚实际上是诈骗罪的一种,即借结婚名义以骗去对方一定数额的财物的行为。

实践中判断是否是骗婚,首先应该从双方是否结婚,其次要看对方是否骗了一定数额的财物。

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定骗婚:

1、时间上,借结婚骗取钱财的主观故意发生在结婚之前。

2、行为上,采取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了被害人的信任。通过欺骗手段获取财物之后,行为人将财物用于个人挥霍。

3、骗取的钱财归属上,所骗取的财产是一方婚前财产或是与被害人有关系的其他人的财产,并非属于婚姻关系成立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三、遭遇骗婚,可以主张返还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四、处理骗婚纠纷的合理性

那么要通过怎样的法律制度才能公正处理骗婚纠纷呢?法律具有评价的功能,同时法律也是评价的标准。这就意味着,当采用不同评价标准的法律来评价同一行为时,往往会得出不同的结论。

有关婚姻方面的权利是自然人民事权利的一部分,而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的无效婚姻情形,之所以成为无效婚姻,是因为这些情形下的婚姻违反了关于禁止重婚、法定婚龄、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不应结婚的疾病等强行性法律规定。同时,这些规定并不排斥关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为无效民事行为的规定在婚姻法中的适用。

以上就是我们在整理的关于告女方骗婚要什么证据的相关内容。其实生活中在结婚的时候,尤其是闪婚的时候更要注意是不是骗婚了,骗婚一般需要这种想法发生在结婚之前,还要在钱财上有一定的规定。如果是骗婚,是可以要回彩礼的。


·身患什么病不可以结婚?
    身患什么病不可以结婚什么是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姻法没有规定。母婴保健法规定,男女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医学鉴定证明。婚前医学检查包括严重遗传性......

·结婚4年离婚财产和孩子怎么办?
    谈到离婚的话题我们就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问题,婚姻财产如何分割和子女有谁抚养,现实中有很多离婚的案子都是因为这两方面没有得到很好的处理产生一系列的矛盾纠纷,更有甚者发生过......

·离婚起诉书的格式是什么样的
    夫妻离婚若一方不同意或者在离婚相关事情上面无法协商一致的话,此时就只能选择诉讼方式离婚了。而启动离婚诉讼程序的时候,就需要起诉的一方提交书面的起诉书。那么这个离婚起诉书......

·一、夫妻财产共用部分有哪些内容?
    一、夫妻财产共用部分有哪些内容?夫妻财产共用部分主要包括:1、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如工资、承包收益及从事多种经营的收益等。2、夫妻双方......

·一、婚姻中婚外情财产分配办法是什么?
    一、婚姻中婚外情财产分配办法是什么?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分;如果有证据证明一方有重婚或与他人同居情形的,离婚时,另一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无过错方可......

·存疑不起诉国家是否赔偿
    存疑不起诉国家是否赔偿“存疑不起诉”也有叫“疑罪不诉”的,所谓存疑不起诉形似中止,实为终止(或称终结)的决定。因为依照《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