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医疗器械公司法人资格要求有哪些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医疗器械公司法人资格要求有哪些?一些想要创办医疗器械公司的人,除了要有足够的医疗器械的相关知识,还要足够了解医疗器械公司法人资格要求有哪些,所以,必须满足这些资格要求才能成立一个合法的医疗器械公司。我们在这里为您准备了一些和这些相关的内容,简单的给您讲解下。医疗器械公司法人资格要求有哪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法人各岗位的人员应具备以下资质:(一)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负责人应熟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规、规章和所经营医疗器械的相关知识。(二)企业应配备专职质量管理人,不得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兼任,保证在职在岗,不得兼职。经营需要安装、调试、维修、咨询、培训等提供售后服务技术支持的医疗器械企业,应配备专职的售后服务人员。售后服务人员应熟悉医疗器械售后服务相关知识,在上岗前应接受相关的售后服务培训,经厂家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质量管理人、售后服务人员应熟悉国家及地方有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规、规章、产品技术标准及相关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法人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人应具有医疗器械或相关专业国家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人应具有医疗器械或相关专业国家认可的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三)质量管理人和售后服务人员应经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四)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应通过网上医疗器械在线考试进行“医疗器械法规和管理制度”考试,达到合格水平。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法人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人应具有医疗器械或相关专业国家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人应具有医疗器械或相关专业国家认可的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公司法》第三条?【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因为这是关于医疗方面的,所以一定要注重卫生方面的问题,而企业的法人自身也要有一定的医疗知识,还要通过一些关于医疗方面的考试拿到某些部门的资格认可,才能有前提条件去考虑开医疗器械类型的企业。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费、住院费等票据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书据实赔偿。二、营养费病历有注明“加强营养”字样的,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营养费,对于营养费的具体金额各地甚至同一地区不同......

·医疗事故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医疗事故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患者医院接受治疗时,由于医方的设备设施问题、或者人员水平、治疗手段和方案、工作失误等原因,造成医疗事故,致使患者伤残、甚至死......

·医疗事故罪认定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罪认定是怎样的医疗事故是不可避免的,即使在科技发达的现在。科技的发展,也只能降低事故的发生率。但故意性质的医疗事故,若得到卫生部门的确定,则需要付相应的法律责任。......

·微整医疗事故处理流程
    1、报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因果关系吗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因果关系吗总结笔者处理医疗事故案件遇到的问题,现归纳医学因果关系判定的基本规则如下:1.提供足够数量的真实可靠的判定材料。争议发生后,医疗过程中所涉及的......

·如何避免医患纠纷?
    如何避免医患纠纷?处理医患纠纷的方法有哪些?医患关系难以处理是如今的一个社会问题,造成了医患关系紧张,甚至对社会风气造成了非常不好的影响。主要还是因为医患之间沟通不够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