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公司法对股东出资的规定是什么?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公司法对股东出资的规定是什么?我们知道我国的经济在不断的发展,很多的企业公司也在不断的发展,在公司的发展过程中通常都是通过融资再融资的方式来壮大自己的实力,在激烈的市场经济竞争中如果不及时的壮大自己的实力就会被淘汰,有时候会涉及出资的情况,那公司法对股东出资的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公司法对股东出资有什么规定公司法法规公司法司法解释《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可以采用货币持资方式,也可以采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方式。每种出资方式应遵守以下规定:(一)货币出资方式。货币出资方式是指股东直接用资金向公司投资的方式,其认缴的股本金额应在办理公司登记前将现金一次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设的临时帐户,并向公司出示其资信证明,以证实其投资资格和能力。(二)实物作价出资方式。以实物出资必须评估作价,并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评估作价结果核算、确认。股东以实物作价出资,应在办理公司登记时,办理实物出资的转移手续,并由有关验资机构通验证。(三)工业产权出资方式。工业产权出资大体分为两类:一类是专利权和商标权;一类是专有技术,股东以工业产权(包括非专利技术)作为出资向公司入股,股东必须是该工业产权(包括非专利技术)的合法拥有者,并经过法律程序的确认。股东以工业产权(包括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必须进行评估,并应在办理公司登记之前办妥其转让手续。同时,公司法规定,以工业产权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20%;(四)土地使用权出资方式。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入股,其出资作价必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组织评估,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并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证。公司的管理在我国的相关法规中有详细的规定,也就是在公司法中有对公司的方方面面的规定,其中就有对股东出资的规定,从而能够保障公司的正常发展,不会因为一些过失造成公司的经济损失。



·两个股东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怎么写
    两个股东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怎么写两个股东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怎么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共......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相关流程有哪些?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相关流程有哪些?第一步:前期工作一、了解出质人及拟质押股权的有关情况。⑴出质人的出资证明书、股份或股票。⑵出质人如为自然人,应提供有关身份的证明;如为法......

·有限公司法人跑路后果是什么?
    有限公司法人跑路后果是什么?在现实生活中,并不是每一家公司都是一帆风顺的。市场上每年成立数千家公司,也有数千家公司倒闭。有一些是经营多年的公司,这个时候就经常会出现违法犯......

·公司只是口头入职如何应对
    现代社会已经是越来越完善的法治社会,许多民众的法律意识也得到了增强,特别是许多劳动者对维护自身的劳动合法权益的认知也逐渐提高。但是还是有不少公司为了自身的发展前途或者经济......

·中外合资企业法减资流程
    中外合资企业法减资流程对于合资企业我们并不陌生,经常在电视上或者生活中都会听到,合资企业指的是中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国家对......

·企业办理五险一金需要什么证件?
    五险一金是国家制定的社会保障制度,它对职工的医疗、养老都起到了基本的保障作用,是每个企业都应为员工办理的,也是企业为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福利报酬。一般情况下,员工入职后,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