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醉驾是一种很危险的行为,而这样的行为在我国不仅仅是交通违章行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醉驾是一种很危险的行为,而这样的行为在我国不仅仅是交通违章行为,同时也是构成了危险驾驶罪的。当然,醉驾造成事故的情况也很多,那实践中,醉驾造成交通事故的要怎么进行处理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清楚,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样处理醉酒驾驶
1、未造成交通事故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饮酒驾驶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3、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4、驾驶运营机动车的。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二、醉驾造成交通事故的怎样处理
首先,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再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依法处理道路交通肇事案件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依照《刑法》第113条的规定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以上的;重伤一人以上,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的数额,起点在三万元至六万元之间的。(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视为情节特别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二人以上死亡;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的数额,起点在六万元至十万元之间的。(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并符合上述(一)或(二)的规定,按照(一)或(二)的规定从重处罚:犯交通肇事罪,畏罪潜逃,或有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或隐瞒事故真相,嫁祸于人的;酒后驾车的;驾驶无牌照车辆的;明知机动车辆关键部件失灵仍然驾驶的;具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总结了一下实际的情况,在醉驾造成交通事故的情况下,一般都是按照交通肇事进行处理的,因为此时损害结果往往是很严重的,甚至还有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这种情况下,自然对肇事者的处罚就比较中了。若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一、擦交通事故伤和淤青能赔多少钱?
    一、擦交通事故伤和淤青能赔多少钱?擦交通事故伤和淤青能赔到的款额是根据受伤者的受伤程度,以及肇事者的经济能力来加以确定的。车祸擦伤后如不严重大多是得不到保险公司的赔偿,需要......

·购买后的车划痕险能退嘛?
    购买后的车划痕险能退嘛?在如今经济发达的社会中,我们很多人为了保障自己的在受到危害后能得到相应的赔偿而买了各种保险,而现在拥有车的人越来越多,车都每个部件都很昂贵,在这个......

·交通肇事逃逸定义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逃逸定义是怎样的一、交通肇事逃逸定义是怎样的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刑法》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

·近几年来,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一直居高不下,特别是酒后驾车的
    近几年来,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一直居高不下,特别是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更是屡禁不止,而醉酒驾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更加严重,不仅会造成车辆财产经济损失,甚至有可能造成人员......

·买卖人防工程地下车库合法么?
    买卖人防工程地下车库合法么?我们购买商品房的时候,销售通常也会向我们推销地下车库。现在存在一种现象,就是开发商将人防性质的地下车库拿出来售卖。那么买卖人防工程地下车库合法......

·车辆逆行扣多少分2023
    机动车在行驶的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在出现了违章行为的情况下,一个是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另一个要是被发现的话,也会对驾驶人员做出相应的处罚。其中要求机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