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新婚姻法女性权益还存在吗?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民法典》的婚姻家庭编中有许多对女性权益保护的条款,下面就跟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女性权益体现的方面1、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2、财产可进行约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3、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4、照顾女方的原则《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5、对困难方的帮助《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综上所述,《民法典》的婚姻家庭编中有许多保护女性权益的条款,这些条款不仅体现了我国男女平等的制度,还体现了保护女方的特点,如果还有疑问,欢迎咨询律师。



·新加坡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
    夫妻双方结婚之后,在共同生活期间会产生共同财产,离婚时,对于这部分共同财产是需要作出处理的,如果双方未就离婚财产分割达成一致要求法院处理,法院在审理时一般会根据平均分配的......

·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离婚协议书怎么写??离婚协议书是登记离婚(协议离婚)的实质性文件,离婚协议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

·可以就婚前财产办理公证的人有哪些
    有的男女为避免婚后,与配偶之间产生财产方面的纠纷,损害到自身利益,在尚未结婚之前就会先就自己的个人财产办理婚前财产公证。但需要注意,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那......

·国家赔偿决定时间,费用是多少?
    国家赔偿,主要是由于国家的行政机关或者相关工作人员在他们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对除他们之外的人或组织造成了金钱损失或人身伤害,而以抽象国家为赔偿主体进行的赔偿。这对于因其受到......

·一、夫妻共有财产被一方赠予儿女是否有效?
    一、夫妻共有财产被一方赠予儿女是否有效?我国《民法典》缺乏上述有针对性的明确规定,但《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17条规定:婚姻法第17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

·家属在侦查羁押期间可以见到嫌疑人吗
    家属在侦查羁押期间可以见到嫌疑人吗一、家属在侦查羁押期间可以见到嫌疑人吗?在侦查羁押期间家属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