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刑事诉讼法冻结财产的规定是什么?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执法机关人员在办案的时候,有的时候为了办案的需要,可能会将犯罪嫌疑人的财产和物品进行冻结扣押。但是冻结犯罪嫌疑人的财产也不是说可以无限期的进行冻结的,也是需要参照我国《刑事诉讼法》当中的相关法条来进行的。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刑事诉讼法》冻结财产的规定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法》冻结财产的规定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118条规定,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经查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3日内解除扣押、冻结,退还原主或原邮电机关。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29条规定,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公安机关可以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期限为6个月。

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的,可办理继续冻结手续,每次续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律师参与诉讼。《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41条规定,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或者家属提出聘请律师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犯罪嫌疑人或者其亲属。《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44条规定,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对于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或者走私犯罪、毒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重大复杂的共同犯罪案件,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应当在5日内安排会见。

二、冻结资金

法院在以下情况下可以依法冻结存款等账户资金:

诉讼前或者诉讼中,一方申请对资金账户进行财产保全的,法院可以依法冻结账户。

判决生效后,执行程序中,法院可以依据职权或者当事人的申请,冻结被执行人的资金账户。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三、新刑诉法解除冻结的规定是什么?

首先要搞清楚冻结的目的,冻结一般是保全或执行中,人民法院控制被告或被执行人财产的一种措施。如果原告败诉,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那么原告申请冻结被告的财产就失去意义,法院会解除冻结;如果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偿还了债务或与申请执行人和解,就没有继续冻结的必要,法院也会解除冻结。另外,如果被执行人不支付,法院就会将冻结的财产扣划并执行给申请执行人。

冻结时间为六个月一周期;解冻有到期解冻和法官提前解冻两种,如果已经履行相应的义务,可以督促原告以及法院尽快解冻。

执法机关人员在进行冻结他人的存款汇款过程当中,如果经查与案件无关的话,那么在三天之内必须进行解冻。通常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的财产进行冻结的话,期限为六个月。冻结他人财产,在执行程序当中,必须经过法院的批准以后才可以。


·私放在押人员罪的主体认定
    我国对作为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要求是十分严格的,当国家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私放在押人员便是侵害了国家监督机关的监管机制,属于私放在押人员罪。我们今天想要给您介绍的是关于......

·故意伤害罪强制措施的证据标准是否有明确规定
    故意伤害罪强制措施的证据标准是否有明确规定一、故意伤害罪强制措施的证据标准是否有明确规定?对于故意伤害罪强制措施的证据标准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对刑事拘留规定的条件是:......

·聚众斗殴怎么争取缓刑?
    聚众斗殴怎么争取缓刑??一、聚众斗殴怎么争取缓刑?判刑三年以下,可以争取缓刑。此外犯罪嫌疑人可以通过自首,积极赔偿,取得对方谅解的方式,去争取缓刑的机会。缓刑,是指对......

·隐瞒、谎报军情罪如何处罚?
    当战争发生的时候,作为军人,要尽到保家卫国的义务,发挥英勇作战的优良作风。而对于一场战役而言,军情关系重大,军人务必准确传递。如果在战时隐瞒、谎报军情,带来严重后果的,当......

·关于诈骗罪如何量刑处罚
    在看诈骗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时候,一般都是结合实际的数额进行确定的,此时诈骗的数额如果达到了规定的立案标准要求,那么就可以认定构成诈骗罪。在之后的量刑处罚过程中,自然也是要......

·犯罪分子介绍卖淫构成何罪?
    犯罪分子介绍卖淫构成何罪?一、犯罪分子介绍卖淫构成何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