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签订招标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签订招标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在我国这样一个经济快速发展的国家中,为了能使项目的竞争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规定,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工程,达到一定规模的必须进行招标,而招标企业往往因为其工程量比较大,招标工作繁琐,所以经常把这项工作交由招标代理公司去完成,那么签订招标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请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合同的签订不能背离招投标文件所载的实质性内容或者再行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实质性内容指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所确定的基本内容包括招标方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主要指工程价款、投标方案、工程工期、质量标准等,否则应承担法律责任。
二、应特别注意合同中专用条款的约定。
建设工程合同一般分为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通用条款是指适宜于所有的招投标建设工程的条款,属于格式条款,专用条款是指仅适用于具体工程建设,由当事人双方约定的条款,高质量的合同主要体现在专用条款的约定上,专用条款越细化、越准确越好。
其中最重要的需注意几点是:

1、发包方、承包方为工程施工创造条件和创造环境的权利和义务分担的约定。
我国一般在合同中约定由承包人承担,其费用则由发包方承担;承包方的主要工作为负责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物、构筑物、文物、古树名木的保护,但费用由建设方承担等。
2、合同价款的约定。
合同价款的方式有三种:固定价格、可调价格、成本加酬金价格,采用哪一种价格方法由双方协商确定,若采用固定价格则应有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范围。
3、合同工期的约定。
主要是约定除因发包人、监理工程师的原因和设计原因,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出现工期顺延以外的具体情形,如有人为的阻挠施工、非由于施工人的原因,设备、机械的突然损坏等,此等情形方可顺延。
4、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
应约定中间验收的具体部位及验收的具体方式方法、验收程序、验收要求等。  
5、材料、设备供应的约定。应详细约定如由发包人负责材料和设备时的责任承担或由承包人负责供应时的责任承担。一般地说,发包人负责供应时责任要重于承包人,但发包人得到的好处是可以节约工程造价,对此,发包人享有选择权。
6、工程分包的约定。
双方应约定要分包的具体工程名称和承担分包工程的具体施工单位 ,最好再约定就分包工程三方签订单独合同。
7、违约责任的约定。
对违约金的约定要符合法律规定,不能过分高于或低于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此外,还应约定违约损失的范围,特别是可得利益的损失的范围。
8、解决纠纷方式的约定。
可约定协商、仲裁、诉讼三种方式,协商不成的,可以提交仲裁或诉讼,但不能在合同中同时约定既可仲裁又可诉讼,只能约定二者之一。以上是签订招标代理合同注意事项的主要内容,通过上述阐述,我们对它已经有了一定的认识,所以我们在签订招标代理合同时一定要对相关法律知识多加了解,签定好招标代理合同后,还要对其进行认真审阅,避免其中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保障自身的合法利益。



·分包合同管理程序及标准有哪些?
    分包合同管理程序及标准有哪些?一、分包合同管理程序项目经理参与拟定合同草稿项目控制部拟定合同草稿项目管理中心初审合同草稿项目控制部与与分包沟通、洽商合同、确定合同内容......

·一、出租人能否提前解除租赁合同?
    一、出租人能否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根据《民法典》规定,主要在下列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单方行使解除权,解除租赁合同:1、《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

·怎样补办单位解除合同?
    怎样补办单位解除合同?一、如何补办单位解除合同1、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丢失,劳动者可以给原用人单位写出书面申请,请求补发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一般用人单位都有存档的。依据《中华......

·法定撤销权合同行使的条件是什么?
    法定撤销权合同行使的条件是什么?一、合同撤销权行使的条件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在订立合同时显公平的;3、一方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订立的合同......

·写字楼租赁合同是怎么写的
    如今很多人开公司都是选择租赁办公室,而不会自己购买办公室、修建办公楼。而要是需要租赁写字楼的话,此时也是需要签订相应额租赁合同的。那这个写字楼租赁合同是怎么写的呢?可能很......

·一、融资租赁出租人解除合同有什么规定?
    一、融资租赁出租人解除合同有什么规定?与一般合同一样在租赁期限届满之前,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可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行使解除权而终止。所不同的是融资租赁合同的解除与一般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