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虚假诉讼罪如何报案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有的当事人往往会进行虚假诉讼,这是破坏司法秩序的,也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我们发现有人要进行虚假诉讼,你知道该怎么报案吗?我们下文做了讲解,详情请阅读下文。一、虚假诉讼罪如何报案我国刑法上并没有明确规定虚假诉讼罪这个罪名,一般而言,进行虚假诉讼,往往会根据触犯的罪名进行定罪处罚,如果发现有人进行虚假诉讼,往往可以即使告知法院或者向公安机关报案。二、虚假诉讼和恶意诉讼的区别有哪些1、虚假诉讼的参与主体为原、被告双方当事人;恶意诉讼的主体通常仅为一方当事人。2、虚假诉讼具有合谋性和非对抗性。虚假诉讼是原、被告双方恶意串通,欺骗法院和法官,获取非法利益,双方当事人不具有对抗性,即便有,也是"虚假"的对抗,已达到迷惑法院和法官的目的;恶意诉讼一般是单方的恶意诉讼行为,不存在双方合谋的情形,因而仍具有对抗性。3、侵害的对象不同。虚假诉讼行为人侵害的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而不是诉讼相对方的权益。因为虚假诉讼的合谋者,是非法利益的共同体,其侵害的对象不可能是相对方,只能是第三者。而恶意诉讼侵害的对象通常仅限于诉讼相对方,而不会是第三人。4、虚假诉讼的原、被告之间不存在真实的民事法律关系,因为他起诉的主体、事实、证据纯粹是子虚乌有;而恶意诉讼原、被告之间可以存在真实的民事法律关系,属于滥用诉讼权利的一类。虚假诉讼是破坏司法秩序的一种行为,因此,如果发生有人进行虚假诉讼,我们要即使告知法院或者向公安机关报案,阻止其行为。要是你想要了解更多的知识,建议你登陆网站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他们将为你做出更加全面的解答。



·刑事诉讼法关于抗诉申请条件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法关于抗诉申请条件是什么?1.人民法院采信自行收集的证据,未经庭审质证即作为裁判的根据,导致裁判错误的。2.人民法院不采纳公诉人庭前收集并经庭审质证的有效证据......

·行贿受贿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行贿受贿量刑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中的规定,犯行贿罪应当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如果情节严重的应当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应当处以十......

·刑事案件一审不服上诉期限是多久
    法官在对刑事案件做出一审判决之后,此时被告人可以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服,然后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过此时要注意法律中规定的刑事案件一审不服上诉的期限。那到底《刑事诉......

·酌定量刑情节后果是加重还是减轻?
    酌定量刑情节后果是加重还是减轻?一、酌定量刑情节后果是加重还是减轻?两者都有;量刑情节就是对量刑轻重有影响的情节,有两种分类方法。一种是分为法定量刑情节和酌定量刑情......

·投毒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投毒未遂怎样处理
    投毒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投毒未遂怎样处理投毒罪是危害犯,其成立并不需要出现不特定多数人的中毒或重大公私财产遭受毁损的实际结果,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投放毒物的行为,足以危害公......

·盗窃一万元可以缓刑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盗窃一万判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符合下列条件的,是可以宣告缓刑的:(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