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工伤认定证明人证言怎么写?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职工在工作中因出现意外遭受工伤事故伤害的,按照有关规定可以申请工伤赔偿,申请流程的第一个步骤就是要先进行工伤认定,而工伤认定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其中,见证了工伤事故发生的证人表示的证言就是其中之一,那么,工伤认定证明人证言怎么写呢?

一、工伤认定证人证言范例

工伤认定证人证言格式范文

证人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住址

本人证明: ×年×月×日×时许,我在×××(地点)做×××时,看到×××因×××原因,不慎×××(受到的具体伤害)。

以上所述属实,否则愿负法律责任。

二、工伤认定证据

1、工伤认定中,申请人提交的劳动关系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或鉴定书等都是工伤认定中重要的书证。提供和使用书证应遵循“原件优先”原则,要求当事人提供原件,提供原件有困难的可以提供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制件,包括复印件、翻拍件等等。

2、工伤认定中,能够证明该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机器、工具、有毒有害物质以及受到伤害时的衣物等都可以作为进行认定的物证。

3、工伤认定中应当考虑证人证言的特点,筛选与案件有关的证人证言。根据法律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可以作为证人。但一般情况下证人是自然人。

三、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

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是发生工伤后,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可以在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情况特殊的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申请工伤认定后,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当受理,向用人单位送达举证通知书,进行调查,并在60天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可以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对依据《职业病防治法》作出职业病诊断或鉴定的,可以不经过调查,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

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书后60日内向人民政府或上一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复议,或3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在证言中,首先要介绍证人的姓名、年龄等基本情况,其次要对工伤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和具体经过等情况进行详细说明,最后要有自愿承担法律责任的表述,除了证人证言外,医疗诊断书、事故相关的机器设备和其他物品也可以作为证据。


·劳动关系终止的赔偿金怎么算?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不能以违法的理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只能是在劳动者违反公司规定情况下公司可以以合适的理由与劳动者解除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以违法的理......

·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法是什么?
    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法是什么?虽然社会科技的发展迅速,但是也造成更多的工程质量事故的频繁发生,种种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它在无形中危害着我们的人生安全,所以如何......

·肺炎隔离期间扣工资吗?
    肺炎隔离期间扣工资吗?劳动者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并依法享受医疗期待遇的,其工资也应当按照各地病假工资规定的标准支付。同时考虑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患者......

·童工工伤怎么赔偿,童工工伤十级赔偿多少钱
    我国法律禁止用人单位使用童工,但是有的用人单位为了降低工资成本,铤而走险使用童工。那么童工工伤十级伤残赔多少钱呢?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这方面的知识,请您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建设工程业发展迅速,但与之伴随而产生的建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建设工程业发展迅速,但与之伴随而产生的建设工程合同常见纠纷问题也越演越烈。经常听到有关这类问题的媒体报道,怎样才能解决好这一纠纷呢。下面就由我们来为您......

·一、公司申请工伤待遇的期限是多久?
    一、公司申请工伤待遇的期限是多久?工伤认定也好,工伤等级鉴定也好,归根结底是要进行工伤待遇赔偿,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落实,不受侵害。对于申请工伤待遇赔偿从期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