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建设工程的发包是整个建筑工程开始的第一步,不过如果说建设工程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建设工程的发包是整个建筑工程开始的第一步,不过如果说建设工程的发包只是虚有其表的话,那么修建出来的建筑工程的质量将很难得到保障。而且现在建筑工程的造价也是比较高的,很难说会存在怎样的违法行为,所以国家针对工程的发包问题专门进行了法律上的规范。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建设工程发包应遵循哪些行为规范?
一、建设工程发包应遵循哪些行为规范?
1、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合格的承包人;
2、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划拨工程款项;
3、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在发包过程中收受贿赂、回扣或者索取其他好处。
4、发包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公开招标并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5、发包人不得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6、发包人不得向承包人指定购入用于建筑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二、工程发包方法
建筑工程施工的发包方式有两种:招标发包、直接发包。
招标发包:
1、招标发包是指由建设单位设定标的并编制反映其建设内容与要求的合同文件,吸引承包人参与竞争,按照特定程序择优选择,达成合意并签订合同。
2、招标发包是建筑工程发包的主要形式。建筑工程的发包采用招标投标的方式,可以充分利用供求关系、价值规律和竞争机制。在正常情况下通过招投标可以发挥两个积极作用:建设单位可以避免或减轻发包工程的风险,有效地控制工程工期、质量与投资;可以促使承包人不断采用先进技术,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努力降低工程成本。建设工程的发包承包主要采用招标投标方式来进行,只有那些不宜于招标投标的保密工程、特殊专业工程或施工条件特殊的工程,才采用直接发包(即委托)的方式。
3、具体的适用招标发包的工程范围。根据《招标投标法》附则的有关规定,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投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
我国要求,开发商在进行发包的时候必须将建筑工程承包给具有资质的承包公司,而且发包方不得向承包人指定供应商,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公开招标,严禁收受贿赂,发包必须是公平公正的。



·试用期离职后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
    试用期离职后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试用期职工工资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申请劳动仲裁等的方式解决争议,要回拖欠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旷工如何处理,如何认定旷工
    旷工如何处理,如何认定旷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提供的岗位上上班,那么劳动者就应该及时履行自己的劳动义务,但是在社会中有一部分劳动者经常旷工,对于旷工的劳动者应该如何处理呢?我们......

·女员工一怀孕就请假合法吗?
    女员工一怀孕就请假合法吗?女员工一怀孕就请假是合法,不过女员工虽然有国家规定的产假,但是产假是有规定的时间期限的,一般情况是三个月,这三个月是带薪假期,虽然说女员工怀孕......

·南京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
    南京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现代社会,关于劳动合同劳动报酬之类的纠纷事件还是很经常发生的,越是经济发达的城市,越是容易发生劳动仲裁事件,作为省会城市的南京一定也有很多类似......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补偿的情形
    若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单方解除了劳动合同的话,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那么此时是可以要求单位作出相应补偿的。那究竟这个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补偿在哪些情况下会产生呢?我们一起在下文......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如何计算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如何计算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合同赔偿金如何计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该赔偿金的标准应当是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