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重庆网络诈骗案件的犯罪特点是什么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重庆网络诈骗案件的犯罪特点是什么

我国普通公民,根本就没有办法体会得到公检法机关在侦办网络诈骗案件的时候所遇到的困难。因为大多数网络诈骗的ip地址是虚假的,作案人员也较多。但是重庆市人民政府近日在破获网络诈骗案件的时候,结合过往的经验,倒是总结出了一些关于重庆网络诈骗案件的犯罪特点,我们也借此来了解一下网络诈骗的这种犯罪活动。

一、重庆网络诈骗案件的犯罪特点是什么?

1、从犯罪成员组成上看,成员大多无业且呈年轻化趋势。

2、从犯罪成员的学历上看,初中学历居多,法制意识缺失。

3、从犯罪成员的家庭情况来看,家庭教育缺失。

4、从犯罪类型上看,主要呈团伙作案且分工较为明确。

5、从犯罪手段上看,呈隐蔽性。由于网络诈骗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可以通过网络远程操作。尽管实行实名制上网,但是在实施犯罪之前,犯罪嫌疑人通过临时注册QQ号等方式,在实施犯罪之后停用,隐蔽性极强。

6、从当事人双方行为方式上看,呈非接触性。在网络犯罪案件中,犯罪主体及受害人双方并没有直接接触,而是通过网络、QQ或打电话等方式联系,在骗得被害人信任后,通过网银支付的方式骗得被害人钱财。

7、从犯罪时空角度看,呈地域上的广泛性。互联网跨区域、跨时空的特点决定了犯罪的地域上的广泛性。

8、犯罪投入成本较低,极易获取非法利益而且相对较高。实施网络犯罪需要投入的资金不多,甚至只需要借用或租用能联网的电脑和能通话的手机,就可以主要通过互联网到网络上任何一个站点实施诈骗活动。

二、网络诈骗犯罪的查处难点有哪些?

1、侦查取证困难。犯罪分子在网络犯罪中常用的手段有:

(1)采用假身份证注册银行卡;

(2)使用专门用于作案的手机;

(3)拥有多个网络注册名,且名称各异;

(4)为逃避侦查,往往是流动上网,在诈骗得手后销毁相关网上证据。

相比于传统的犯罪,网络诈骗犯罪风险较小,并且因网络传播迅速、快捷,往往难以确定作案嫌疑人和作案地点。此外,网络诈骗往往是使大批的网民上当受骗,受害人数众多,涉及范围广泛,这些都给公安机关的侦查带来很大的困难。

2、办案成本过高。由于此类案件具有跨地域性,涉案范围较大,因此,公安机关在侦破此类案件时,往往要辗转全国各地进行取证,办案成本远远超出办理一般的诈骗案件。

目前网络诈骗案件的犯罪特点主要包括,犯罪成员的法律意识是相当缺失的,而且网络诈骗主要是团伙作案的形式比较多一些。在实施网络诈骗的时候就有这一定的隐蔽性,还有一点就是多数的网络诈骗案件都是跨时空、跨区域的。最重要的一点,要引起社会反思的就是,在网络诈骗的成员当中,青少年犯罪群体已经越来越多。


·因感情纠纷杀人了怎么判刑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故意杀人的,构成故意杀人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因过失导致受害者死亡的,构成过失致人......

·构成玩忽军事职守罪既遂怎么判刑?
    构成玩忽军事职守罪既遂怎么判刑?构成玩忽军事职守罪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四百二十五条【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指挥人员和值班、值勤人员擅离职守或者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

·律师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的工作
    一、律师接受委托(一)、律师介入时间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提供辩护。   (二)、律师办理收案手续  1、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

·犯寻衅滋事罪可以判缓刑么
    犯寻衅滋事罪可以判缓刑么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3年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拘役,3年以......

·终身监禁减刑规定是什么?
    一、终身监禁减刑规定是什么?终身监禁减刑规定是被判处终身监禁是不能够减刑和假释的,针对贪污受贿犯罪的死缓犯适用终身监禁措施,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其一,因严重贪污受贿犯罪......

·拘传只适用于哪些材料
    拘传只适用于哪些材料有的时候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会对案件中的一些人进行拘传,但这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被拘传的,那么我国法律规定的拘传只适用于哪些人呢?可能您不是很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