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深圳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是什么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我国的国情目前就是地少人多的,所以国家为了维护公共资源,也结合我国的特殊国情制定的计划生育政策已经实施了好多年。对于有条件的超生的家庭,肯定当地政府是必须要向其征收社会抚养费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各省市都不一样。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深圳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是什么?
一、深圳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是什么?
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社会抚养费以生育行为发生时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征收的计征基数,我市2015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4633.3元,现确定我市2016年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如下:1、超生一个子女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计征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社会抚养费,即男女双方分别征收133899.9元,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当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对每个超生子女以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被征收人上年度实际收入高于本市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的,对其超出部分,按照超出部分的两倍加征社会抚养费。2、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子女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计征基数一次性征收二倍社会抚养费,即男女双方分别征收89266.6元。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条件,生育时未办理审批手续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计征基数征收百分之二的社会抚养费,即男女双方分别征收892.67元。
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规定

1、对象征收
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的规定,我国的生育政策是国家规定基本原则,具体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因此,这里的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就是指违反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生育法规规定条件超生子女的人。需要指出的是,在该法出台之前,一些省、市在工作实践中除了对超计划生育的公民征收社会抚养费外,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经批准生育二胎的公民也征收一定的费用,叫做“社会补偿费”,征收数额少于违法生育的公民,一般为300元至800元不等。该法出台以后,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公民,因此,对符合法定条件生育二胎的公民不应再征收社会抚养费。
2、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考虑到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被征收公民的收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入差异,没有明确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数额,而是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2002年8月2日,国务院根据该法的授权出台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社会抚养费征收问题作出了进一步具体的规定,但是对于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标准也只是作出了一个原则规定,仍然没有作出十分具体的规定。《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3条第2款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2014年11月20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送审稿)》(以下简称《条例》),并通过国务院法制办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规定首次提出不符合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户籍地人年均可支配收入,对双方当事人分别征收计征标准3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这意味着此前由各地执行的数倍不等的征罚标准,将统一设上限。
3、性质
不是一种行政处罚,而是一项行政性收费。其实我国各省在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时候,都是和当地居民的年均收入来挂钩的。所以深圳市政府制定的社会抚养费如果超收一个的话,那么男女双方分别需要交133899.9元的社会抚养费!超生两个的话那么会加倍进行征收。



·离婚是现在社会中经常出现的一种现象
    离婚是现在社会中经常出现的一种现象,通常就是指的使用登记或是法律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的法定关系,同时也是结束因为婚姻所带来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是遇到了丈夫在外面赌博,并且造成......

·离婚纠纷上诉状抚养权范文是怎么样的?
    离婚纠纷上诉状抚养权范文是怎么样的?一、离婚纠纷上诉状抚养权范文是怎么样的?原告:×××,女,19××年×月×日生,汉族,××市人,住××市××区××路××号××小区×......

·监护人就是抚养人吗,有哪些区别?
    监护人就是抚养人吗,有哪些区别?监护人是必须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对被监护人有保护责任,是由法律规定产生的。一般法定监护人是父母担任,但如果父母不具有监护能力则依次往下。法......

·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的遗嘱并不必然无效
    1、遗嘱的形式:公证遗嘱:即经过公证机关证明过的遗嘱,此遗嘱效力强,有备案,是立遗嘱人首选的遗嘱形式之一;自书遗嘱:即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最为常见,自书遗嘱,要求遗嘱......

·一、分居两年自动判离婚可以吗?
    一、分居两年自动判离婚可以吗?婚姻关系不会自动解除。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只是准许离婚的一个条件,只要能够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法院就应当判决离婚。离婚只有两个途径......

·起诉离婚对方不签字怎么办
    起诉离婚对方不签字怎么办一、起诉离婚对方不签字怎么办起诉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即使对方不签字,也不影响法院的判决。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