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欠款不还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欠款不还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如果债务人欠钱不还,债权人不仅可以要求其偿还本金,还可以要求债务人支付延期履行的利息。下面,我们下文整理了关于欠款不还的相关法律规定,供您阅读。
欠款不还的法律规定 ?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二条??
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俗话说,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因此,如果我们借了别人的钱,在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一定要及时还钱,否则债权人可能会提起诉讼来强制要求还钱的。要是你有想要深入了解的地方,可以来电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获得解答。
·个人独资企业债务承担如何分配
个人独资企业是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企业投资人要求为一个自然人,该企业的所有资产都为这个投资人所有,这个自然人名下的所有财产要对该企业负责。个人投资的企业在市场经......
·担保贷款注意事项
担保贷款注意事项我们由于资金紧张要进行贷款时需要对其进行担保,担保贷款在法律上由明文规定,很多人不知道担保贷款的规定以及一些注意事项而去盲目的去贷款,下面由为您解答担保......
·股东伪造购销合同到银行借款怎么处罚
股东伪造购销合同到银行借款怎么处罚在公司的经营中,我们有时候会遇到资金紧缺的情况,这时候可以选择向银行借款来进行资金的贴补运转,如果公司没有可以贷款的金额,有些股东伪造购......
·老公欠款,老婆有没有连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
老公欠款,老婆有没有连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
·构成变造企业债券罪怎么判刑
构成变造企业债券罪怎么判刑?构成变造企业债券罪的判刑标准是3到10年不等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
·有关债权债务承继情况说明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有关债权债务承继情况说明需要注意哪些事项?一、清偿遗产债务应优先于遗赠,为特定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1、清偿遗产债务应优先于遗赠遗赠是被继承人以立遗嘱的方式将其财产死后赠......
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如果债务人欠钱不还,债权人不仅可以要求其偿还本金,还可以要求债务人支付延期履行的利息。下面,我们下文整理了关于欠款不还的相关法律规定,供您阅读。
欠款不还的法律规定 ?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二条??
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俗话说,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因此,如果我们借了别人的钱,在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一定要及时还钱,否则债权人可能会提起诉讼来强制要求还钱的。要是你有想要深入了解的地方,可以来电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获得解答。
·个人独资企业债务承担如何分配
个人独资企业是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企业投资人要求为一个自然人,该企业的所有资产都为这个投资人所有,这个自然人名下的所有财产要对该企业负责。个人投资的企业在市场经......
·担保贷款注意事项
担保贷款注意事项我们由于资金紧张要进行贷款时需要对其进行担保,担保贷款在法律上由明文规定,很多人不知道担保贷款的规定以及一些注意事项而去盲目的去贷款,下面由为您解答担保......
·股东伪造购销合同到银行借款怎么处罚
股东伪造购销合同到银行借款怎么处罚在公司的经营中,我们有时候会遇到资金紧缺的情况,这时候可以选择向银行借款来进行资金的贴补运转,如果公司没有可以贷款的金额,有些股东伪造购......
·老公欠款,老婆有没有连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
老公欠款,老婆有没有连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
·构成变造企业债券罪怎么判刑
构成变造企业债券罪怎么判刑?构成变造企业债券罪的判刑标准是3到10年不等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
·有关债权债务承继情况说明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有关债权债务承继情况说明需要注意哪些事项?一、清偿遗产债务应优先于遗赠,为特定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1、清偿遗产债务应优先于遗赠遗赠是被继承人以立遗嘱的方式将其财产死后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