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之前病假咋休?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工人在工地上受伤的,单位会为其申请工伤认定,经过确定属于工伤的话,还得做一个劳动能力鉴定。一般来说,劳动局从受理到出具工伤认定书要两个月的时间,这段期限内工人可能会休病假,在医院接受治疗。那么,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之前病假咋休?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之前病假咋休?
工伤认定之后,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原工资照发;但工伤认定之前,是否工伤法律上不确定,可以按病假暂时计算,待认定之后进行结算。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二、工伤鉴定结果多久能出来?
工伤鉴定结果应在员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之后的60日内下达,如遇到专家组出现争议的情况可延迟30日下达。如单位或受伤职工本人对鉴定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三、工伤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1、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特殊情况,职工可直接申请;2、提供历次病、伤、残医院治疗的原始病历,属因工伤残的,需持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及有关材料;属职业病的,需持卫生部门授权的职业病防治所(院)提供的诊断资料;属精神病的,需持精神病院的诊断资料;其它情况的,需持有说服力的证明等报劳动鉴定委员会;3、劳动鉴定委员会应认真审定申请及附件材料,对资料不全或情况不明的不予受理;4、对符合条件的,统一安排鉴定,并把鉴定的时间、地点、人员提前通知企业及有关人员;5、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当委托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或者聘请有鉴定资格的医生组成专家组对被鉴定人员进行丧失劳动能力的医学诊断;6、专家组对伤残、病残职工的状况,写出定性、定量的诊断意见,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伤病或伤残等级,并发给等级证明书。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将鉴定结果及时通知企业和被鉴定的职工;7、职工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通过本文,我们告诉了您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之前病假咋休。按照规定,工伤鉴定期间可以停工留薪,等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确定好伤残等级后,工伤职工可以拿到伤残补助金等补偿,并且享受这段期间的工资待遇。如果受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限满后还需要治疗的,仍然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厂倒闭员工工资拖欠怎么办
    工厂倒闭员工工资拖欠怎么办工厂倒闭员工工资被拖欠怎么办?1、公司破产后,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自愿加班有没有加班工资?
    自愿加班有没有加班工资?一、自愿加班有没有加班工资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

·快递员与快递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江苏省扬州市中院民事判决书(2021)苏10民终2341号中,快递公司与案外人之间签订了《片区协作经营合同》,合同的期限到期之后,案外人继续持快递公司的相关商标再此范围内从事快件经......

·无证驾驶出事故算工伤吗
    无证驾驶出事故算工伤吗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2、根据以上......

·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有什么不同?
    相信不少在职员工们,都有知道应付职工薪酬和应付福利费,但您知道两者有什么区别吗?它们分别的定义以及计量有什么不同呢?下面就由64律师我们给您总结讲解一下有关应付职工薪酬应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有哪些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的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