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物质的极大丰富,汽车渐渐走入人们的生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物质的极大丰富,汽车渐渐走入人们的生活,而汽车作为一种交通工具,为人们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存在不小的危险性,其中以高速驾驶和酒后驾驶的行为最为恶劣,那么如果高速醉驾又会面临怎样的处罚呢,下面我们带领您了解一下高速醉驾一般如何处理?

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定罪,即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危险驾驶罪定罪罪名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3、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高速醉驾一般如何处理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以上资料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高速醉驾一般如何处理的详细介绍,相信您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可以看出高速醉驾行为在法律上被定义为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者从重处罚。希望您提高法律意识,做遵纪守法好公民。


·可交换公司债券对散户来说有哪些投资价值?
    可交换公司债券对散户来说有哪些投资价值?一、什么是可交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债券全称为“可交换他公司股票的债券”,是指上市公司股份的持有者通过抵押其持有的股票给托管机构进而......

·犯人交不起罚金在监狱可以减刑吗
    不交罚金会影响判刑,但与减刑没有关系,减刑主要取决于罪犯在监狱的表现。根据刑法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

·一般交通事故处理程序都有哪些?
    近年来,随着私家车的使用量日益增多,人们出行用车也越来越多,难免会遇到一些交通事故,令车主们头痛不已,如何及时有效的处理这些事故,不造成道路拥挤和浪费各位车主的时间,成为......

·北京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内容
    说到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由于经济发展的差异性,在各个地方的标准也是有所不同的。那么,北京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呢?在北京发生交通事故,应该如何赔偿呢?下面,我们会为您介绍北......

·单方事故不报警交警会追究吗
    在发生单方事故之后,如果你选择了隐瞒,不报警处理的话,是会被交警追究责任的。这里的单方事故是指:在道路上开车的时候,由于你开车的原因导致有人无辜受到伤害、直接丧失生命或者......

·未构成交通肇事而逃逸有哪些情况?
    未构成交通肇事而逃逸有哪些情况?交通肇事是指车辆行为人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碰撞、碾轧、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交通事故,承担事故相应责任的情形,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