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发生债务纠纷后要怎么打官司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发生债务纠纷后要怎么打官司一般情况下,很多债务纠纷的发生都是由于债权人追债而债务人无视债权人的追债行为,拒不偿还债务引起的。此时,债权人可以通过打官司的方式来追债。具体来说,发生债务纠纷后要如何打官司呢?不管什么诉讼,最重要的都是证据的提供,那么债务纠纷诉讼应提供哪些证据呢?对于这两个问题的具体内容,本文将详细为您介绍。
一、发生债务纠纷后要如何打官司
债务纠纷案件,是指当事人因债务关系发生纠纷,或因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债务而另一方起诉到法院的一种民事案件。随着市场经济迅速发展,随之而来的债务纠纷也明显上升。打官司也就是提起诉讼,提起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即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债务纠纷官司诉状可以按照一般民事诉状的格式书写。在事实和理由部分着重写明双方当人之间债务关系存在的依据,债权债务关系成立的事实,被告方未履行义务的事实依据等。在诉讼请求部分应写明请求人民法院判令履行债务的数额及方式等。
二、债务纠纷诉讼应提供哪些证据?
因债权债务纠纷起诉至法院时,应提供与债务案件有关的证据为:(1)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收据、借贷合同等,或者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两个以上证人证明,或者其他证据线索。(2)担保书原件,或者负连带责任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他们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及价款数额等到情况的证明。(4)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其他违反民事合同行为,以及债务人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5)要求追回的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存放地点的证据等。写好诉状,然后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与债务人发生债务纠纷后,作为债权人,如果您决定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的,您就要提供齐全相关的证据资料,否则您将很有可能会败诉,还要承担诉讼费用,得不偿失。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况出现,建议您在起诉时能够多咨询一下债权债务方面的专家律师,为诉讼做好万全的准备。



·借款担保无效的情形都有哪些
    借款担保无效的情形都有哪些在生活中,我们都知道,银行为了防止贷款人违约,一般从银行贷款时,银行会要求贷款人提供抵押或者担保,但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导致有些借款担保是无效的......

·债权人能拉走债务人物品抵债吗
    1、债权人拿走债务人的财物抵债时,债权人如果不在场,无法监管财物情况的,债权人涉嫌构成盗窃罪,同时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2、债权人拿走债务人财物抵债时,债务人在场并加以阻......

·债权人的利益该怎样保护
    债权人的利益该怎样保护一、债权人的利益该怎样保护债务纠纷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但是一些债权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

·债务人无偿转让债权的损害有哪些
    债务人无偿转让债权的损害有哪些一、债务人无偿转让债权债务的全部转让,通常也叫做免责的债务承担,是债的持有者或者债的旅行者与第三人之间的一种协议。债务转让之后债务将会由第......

·一、物权优于债券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是什么?
    一、物权优于债券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是什么?物权优于债券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是就同一房屋,同一主体,有“优先购买权”,并不等于就同样有“买卖不破租赁”的权利;当然,如果享有“买......

·有效的债务转移需要哪些条件
    有效的债务转移需要哪些条件由于债务的转移可能会损害债权人的债权,因此法律对债务转让的条件做了严格的规定,具体包括以下条件:(一)须有有效债务存在。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