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什么条件可以上诉变更抚养权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虽然可以对孩子抚养权进行变更,但一般都是先由离婚夫妻协商进行的,在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才会通过诉讼方式进行变更。需要说明的是此时进行抚养权变更应该是提起诉讼,而不是上诉。因此说到什么条件可以上诉变更抚养权,其实也就是指在哪些情形下可以起诉变更抚养权。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介绍吧。
一、什么条件可以上诉变更抚养权
1、原抚养人没明抚养能力。2、原抚养人有倾向或其它不良品质,对孩子教育不利。3、原抚养人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的。4、原抚养人而不和子女一起居住交由别人抚养的。5、原抚养人有其它违法行为而侵犯子女权利的。孩子母亲妨碍父亲探视孩子,并不能构成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有利原因。孩子由谁抚养,应取决于由谁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此外,要更换孩子的抚养权的话,只能出现如下情况,比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或者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或者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情况,那么法院会予以支持。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那么在变更抚养权的时候可能就不会那么顺利。此时并不是随意想进行变更就可以成功的,法官在对案件作出判决的时候会看当事人提出的变更理由,同时也会要求对方实际提供证据。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深圳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般来说,如果夫妻之间已经感情破裂,双方多数会选择协议离婚。但如果夫妻中的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双方在离婚时对财产的分割等事项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对离婚作出判......

·起诉离婚时被告不出席怎么办?
    起诉离婚时被告不出席怎么办?起诉离婚时,原告和被告一般都必须亲自到庭。如果被告不出席,法院会公告对被告采取拘传的措施。法院拘传被告还是未到庭的,那么法院会根据具体的情况......

·协议离婚之后发现财产分割不公平怎么办
    协议离婚的时候,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由当事人自由协商一致之后确定的,只要此时协商约定的内容没有违反法律中的规定,那么就认为是有效的。但要是一方在协议离婚之后发现财产分......

·离婚协议书探视权有哪些规定?
    随着法律的不断完善,对于夫妻双方离婚纠纷也有了更多明确的规定,这其中就存在着一个离婚协议书探视权的问题,许多人在签署了离婚协议后,想要对孩子进行探视,却因为没有探视权而被......

·法院判决变更抚养费的依据有哪些?
    夫妻俩离婚了,就会产生抚养费的问题,前提是子女未成年,抚养费的数额可以由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根据法院判决的结果。当然抚养费还可以变更的,那么我们和您聊聊法院判决变更抚养费......

·一、怀孕了老公要离婚赔偿10万吗?
    一、怀孕了老公要离婚赔偿10万吗?不一定,男方跟孕妇离婚赔偿的金额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女方得到赔偿的多少,不是因为在怀孕期间还是不在。赔偿要看是否有法律规定的情况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