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什么叫单位受贿罪 怎么认定单位受贿罪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一般来说,并不是所有的单位都能构成单位受贿罪,单位受贿罪的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而此时也要求实际的行贿人是一般主体,那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什么叫单位受贿罪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什么叫单位受贿罪?单位受贿罪,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手续费的行为。我国刑法第387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应该如何正确认定单位受贿罪?(一)主体方面本罪的犯罪主体有些特殊,不同于一般犯罪的自然人,本罪只能由国有单位构成。它包括: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集体经济组织、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和私营企业,不能成为单位受贿罪的主体。(二)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具体表现为:1、在行为方式上表现为积极的作为,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益,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2、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手续费。(三)客体方面本罪侵犯的主要是国有单位正常管理活动和声誉。(四)主观方面本罪是单位犯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具有索取或者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动机、目的。单位受贿罪的这种故意,是经单位决策机构的授权或同意,由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故意收受或索取贿赂的行为表现出来的,是法人整体意志的体现,而不是单位中某个人的意志。另外,单位受贿罪中自然人罪名的确定依单位受贿罪罪名确定。在阅读了上文之后,您应该也已经知道什么叫单位受贿罪了吧。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单位受贿罪必须要具有“情节严重”的行为,也就是说“情节严重”是构成单位受贿罪的必要条件,这也是区分单位受贿罪的罪与非罪的标准。如果单位受贿的行为并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情形,就不能以单位受贿罪来定罪处罚。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受贿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
    不同的犯罪,具体的行为方式都不一样。并且针对同一个犯罪,也会有多种行为方式。具体说到受贿罪,您知道法律中规定的受贿罪的行为方式都有哪些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

·抢夺弹药罪与抢劫罪的区别是什么?
    抢夺和抢劫在表面来看,好像意思都是差不多的。但是在法律层面上,抢夺和抢劫是具有很大的区别的。而抢夺弹药罪的全称为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那么,抢夺弹药罪与抢劫罪的......

·网络造谣诽谤罪怎么进行定罪
    网络造谣诽谤罪怎么进行定罪我们现在处在一个网络极度发达的社会,市面上有很多的社交平台软件。这就创造了一个网络造谣的好地方,近年来我们可以听到许多的人都受到过网络造谣的伤......

·吸毒会犯罪吗,吸毒是否构成犯罪
    关于吸毒的行为,其实在不少人的眼里可能都会认为这属于犯罪行为,首先我们可以很肯定的说吸毒行为是违法行为,但是否构成犯罪,就要看实际的情形是怎样的了。关于吸毒会犯罪吗,我们......

·诈骗罪浙江规定的量刑幅度
    自从最高法就常见的罪名量刑规则作出了修改之后,各地高级人民法院紧接着也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适当的调整了在本地区内适行的具体量刑幅度。就浙江省关于诈骗罪的量刑来看,可以说......

·犯罪既遂与犯罪未遂的根本区别是什么
    犯罪既遂与犯罪未遂的根本区别1、犯罪结果不同:未遂的结果是犯罪目的无法完成,既遂则是完成了犯罪目的。2、定义不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