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一般多久可以工伤认定书作出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在符合条件的情形,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需要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并且在一定时间内作出认定结果,不能耽误对事故的处理。而此时往往会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和劳动者认定结果,那一般多久可以工伤认定书作出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多久可以工伤认定书作出
60天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所以工伤认定书一般60天就可以出来。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从业人员所在单位,同时告知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程序。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工伤保险条例》的第14、15条中具体列举了职工认定为工伤的10中情形,只要符合其中一种的,都认定为工伤。另外,《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如果职工因犯罪、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或者因醉酒导致伤亡的,或者自残、自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二、工伤认定书的内容包括哪些
(一)用人单位全称;(二)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三)受伤部位、事故时间和诊治时问或职业病名称、伤害经过和核实情况、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四)认定为工伤、视同工伤或认定为不属于工伤、不视同工伤的依据;(五)认定结论;(六)不服认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的部门和期限;(七)作出认定决定的时间。工伤认定决定应加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专用印章。这样您申请工伤认定之后也不用着急认定书的出具时间,只需耐心等待即可。但实践中有的当事人会对工伤认定书中记载的认定结果不服,遇到这样的情况,要知道接下来怎么做才可以维护自身的利益。



·劳动者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有效吗?
    在进新公司的时候,员工首先都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但是在这些过程中有些分公司只是以分公司的名义与聘用人员签订的合同,那么劳动者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

·劳动法加班工资的计算是怎样的
    劳动法加班工资的计算是怎样的《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

·公司工伤认定要本人去吗?
    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难免会发生工伤事故,事故发生后工作人员需要申请工伤认定,以便于后续的鉴定和要求赔偿。很多人想知道申请工伤认定的具体内容和具体流程。那么,公司工伤认定要......

·工程三级资质建筑工程公司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需要提供的材料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企业机构代码复印件。三、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四、公司章程复印件。五、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六、验资报告复印件。七、企业法人、财......

·九级工伤能赔偿多少钱?
    员工在工作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意外。特别是在现在的生产型企业上班。中国的制造业已经从传统的手工业大面积的转化为了机械作业。员工在车间作业时,难免造成磕碰、受伤,医治好后......

·劳动保险行政部门的行政争议案件处理条例
    劳动保险行政部门的行政争议案件处理条例一、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就是各地政府机构里面管劳动和就业的机构,即国家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各地的局等等。二、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