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回迁房多久可以买卖 回迁房与商品房的区别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回迁房多久可以买卖 回迁房与商品房的区别一、回迁房多久可以买卖?回迁房总体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业主已经持有房产证;另一种是业主只持有回迁协议。  第一种情况:业主已经取得该商品小区的《房产证》。  这些回迁房是完全可以做二手买卖或租赁交易的,因为在二手交易的过程中,《房产证》是房管局认可,并受其监督的。所以,有《房产证》的回迁房都是可以正常在交易所过户转名的。  第二种情况:业主手中只有发展商的回迁协议的。  这些房子的业主手中只有发展商的回迁协议的,在做二手交易时是不能在房地产交易所做公证过户和改名的。因为该回迁协议只是业主与发展商之间的私人商业协议,此协议并没有得到房管局的认可。双方进行交易时,只能是在公证处做公证交易,待《房产证》出来后才能做真正的过户交易。二、回迁房与商品房的区别回迁房的概念源于拆迁,这是中国特殊的拆迁政策的产物。拆迁安置过程中,采取货币补偿的方式,拆迁户用补偿款购买商品房与普通人购买商品房没有任何区别,都是花钱买房,购房者的身份是相同的。采取的是回迁的方式补偿,拆迁房不是商品房,不能当作商品房出售,二者之间存在一些区别:1、在房价款方面,商品房与拆迁房有区别,商品房可立即上市,且在银行做抵押进行贷款。而回迁房享受国家政策的优惠,不含土地转让金,价格相对低廉且有小产权之说,故不享有商品房的上述权能。拆迁人以回迁房补偿被拆迁人的,补偿房屋由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参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核定价格,并按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管理。2、商品房和回迁房买卖双方的关系不同,商品房的购买基础是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的价款在合同中进行约定。而拆迁安置房屋的购买基础是拆迁单位和被拆迁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在协议中进行约定。另外,拆迁的是商品房,回迁房自然是应当商品房。拆迁的是集体土地上的私房,或者是经济适用房,回迁房的性质一般不是商品房。购买回拆房一定要查清性质。经济适用房不得买卖;集体土地上的私房拆迁的回迁房,回迁房的所占土地性质,一般是划拨所得,没有交土地出让金,正式办理过户手续时,需交土地出让金。如今高楼大厦如雨后春笋般涌现,越来越多的发展商为了开发商业价值不断开发土地,回迁房也就多了,相信您通过这篇文“回迁房多久可以买卖?回迁房与商品房的区别?”应该对回迁房买卖交易有所了解了,您最好在买卖交易前先做好咨询与了解清楚情况。



·北京开租房发票需要什么手续
    一、北京开租房发票需要什么手续1、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出租人合法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第二代身份证需反正两面复印)。3、税收缴款书(税票)原件及复印件。4、房产证......

·一、婚姻当事人犯重婚罪能分房产吗?
    一、婚姻当事人犯重婚罪能分房产吗能分,犯了重婚罪财产会对过错方进行少分财产或者是部分财产,犯重婚罪离婚后的财产分配不会按照平等的原则分割,“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

·单方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可以吗
    单方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可以吗房屋租赁合同在订立之后,当事人一方是可以单方面要求解除的。法律赋予出租人与承租人单方解除租房合同的权利,但是在行使该权利的时候,需要符合法定的......

·在疫情期间房贷可以晚还吗
    在疫情期间房贷可以晚还吗?疫情防控期间房贷可以晚还,但晚还的前提条件必须是已经经过了银行的同意,意思就是,在没有跟银行申请的情况下,如果房贷逾期的话一样会产生逾期记录,影响......

·离婚分割父母的房产是如何进行的
    近年来,由于离婚的案例越来越多,关于婚后财产的分配也是一大问题。许多年轻人是由父母资助购买房屋。离婚分割父母的房产怎样分割?如果您的房子也是父母参与出资的房产离婚时怎么办?......

·房屋安全鉴定基本收费标准
    房屋安全鉴定基本收费标准房屋安全鉴定费被鉴定的房屋面积超过起始价规定的面积标准时,先按起始价收费,超过起始价计费面积的部分按每建筑平方米1.8~2.70元计收,两项收费之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