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2023年九江工伤鉴定标准是多少?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紧跟国家政策变化,九江市对劳动者工伤鉴定的标准也做出了相应的调整。对于最新调整的2018年九江工伤鉴定标准,很多九江市民表示都还不太了解。所以,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一下最新调整的2018年九江工伤鉴定标准是多少。
一、九江工伤鉴定标准
(一)九江市工伤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待遇
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凭工伤认定证及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到经办机构办理,享受以下待遇手续: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至四级伤残分别为24个月、22个月、20个月、18个月的本人工资,由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工伤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2、按月支付的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至四级伤残分别为本人工资的90%、85%、80%、75%,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津贴由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工伤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直接支付工伤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3、养老保险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停缴养老保险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并由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发给伤残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发给。4、医疗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处理。
(二)九江市工伤五级、六级伤残职工待遇
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由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本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凭工伤认定证及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到经办机构及用人单位办理享受以下待遇手续: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六级的标准分别为16个月、14个月的本人工资,由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给工伤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2、按月支付的伤残津贴。伤残职工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发给全额工资。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六级伤残分别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的70%和6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用人单位消失,用人单位应向伤残职工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职工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大于或等于10年的,分别为40个月和34个月的本人工资,不足10年的,每差1年扣减10%,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分别为12个月和11个月本人工资。
(三)九江市工伤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待遇
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由用人单位或伤残职工本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凭工伤认定证及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到经办机构及用人单位办理享受以下待遇手续: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分别为12个月、10个月、8个月、6个月的本人工资,由经办机构从保险基金中支付给工伤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2、劳动合同期满或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向伤残职工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职工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大于或等于10年的,分别为28个月、22个月、16个月、10个月的本人工资。不足10年的,每差1年扣减10%,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分别为10个月、9个月、8个月、7个月的本人工资。希望上述内容能够对您了解九江工伤鉴定标准有所帮助。从上文中可知,九江市提高了对工伤赔偿标准,说明国家对劳动者的权益更加重视了,劳动者的地位也在不断的提升。
·拖欠农民工工资是否构成犯罪?
拖欠农民工工资是否构成犯罪?一、拖欠农民工工资是否构成犯罪?构成犯罪。一般情况下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是不会被判刑的。这属于劳动纠纷,最多也就是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赔偿责任......
·应发工资是在扣社保前发放吗?
应发工资是在扣社保前发放吗?一、应发工资是在扣社保前发放吗?应发工资是在扣社保后发放,拖欠工资是可以报警的,但报警其实也没有多大的作用。拖欠工资的,应当先向当地劳动局投......
·水利工程质保金退还时效是多久?
水利工程质保金退还时效是多久?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对返还期......
·施工合同盖的分公司章是否有效
施工合同盖的分公司章是否有效?施工合同盖的分公司章一般也是有效的,企业在对外往来业务合同中使用分公司印章,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法人地位,但分公司已领取营业执照,能够成为民事诉......
·未签订劳动合同要如何辞职劳动者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
未签订劳动合同要如何辞职劳动者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按该规定行使解除合同权,......
·对工程质量产生影响因素有哪些
对工程质量产生影响因素有哪些?除了设计、绘图、施工等众多事项以外,建筑工程的质量一直是您关注的重要问题,毕竟安全第一,随着房地产日益壮大的现代经济社会,众多涌入建筑行业......
一、九江工伤鉴定标准
(一)九江市工伤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待遇
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凭工伤认定证及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到经办机构办理,享受以下待遇手续: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至四级伤残分别为24个月、22个月、20个月、18个月的本人工资,由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工伤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2、按月支付的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至四级伤残分别为本人工资的90%、85%、80%、75%,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津贴由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工伤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直接支付工伤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3、养老保险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停缴养老保险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并由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发给伤残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发给。4、医疗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处理。
(二)九江市工伤五级、六级伤残职工待遇
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由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本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凭工伤认定证及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到经办机构及用人单位办理享受以下待遇手续: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六级的标准分别为16个月、14个月的本人工资,由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给工伤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2、按月支付的伤残津贴。伤残职工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发给全额工资。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六级伤残分别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的70%和6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用人单位消失,用人单位应向伤残职工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职工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大于或等于10年的,分别为40个月和34个月的本人工资,不足10年的,每差1年扣减10%,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分别为12个月和11个月本人工资。
(三)九江市工伤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待遇
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由用人单位或伤残职工本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凭工伤认定证及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到经办机构及用人单位办理享受以下待遇手续: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分别为12个月、10个月、8个月、6个月的本人工资,由经办机构从保险基金中支付给工伤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2、劳动合同期满或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向伤残职工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职工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大于或等于10年的,分别为28个月、22个月、16个月、10个月的本人工资。不足10年的,每差1年扣减10%,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分别为10个月、9个月、8个月、7个月的本人工资。希望上述内容能够对您了解九江工伤鉴定标准有所帮助。从上文中可知,九江市提高了对工伤赔偿标准,说明国家对劳动者的权益更加重视了,劳动者的地位也在不断的提升。
·拖欠农民工工资是否构成犯罪?
拖欠农民工工资是否构成犯罪?一、拖欠农民工工资是否构成犯罪?构成犯罪。一般情况下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是不会被判刑的。这属于劳动纠纷,最多也就是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赔偿责任......
·应发工资是在扣社保前发放吗?
应发工资是在扣社保前发放吗?一、应发工资是在扣社保前发放吗?应发工资是在扣社保后发放,拖欠工资是可以报警的,但报警其实也没有多大的作用。拖欠工资的,应当先向当地劳动局投......
·水利工程质保金退还时效是多久?
水利工程质保金退还时效是多久?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对返还期......
·施工合同盖的分公司章是否有效
施工合同盖的分公司章是否有效?施工合同盖的分公司章一般也是有效的,企业在对外往来业务合同中使用分公司印章,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法人地位,但分公司已领取营业执照,能够成为民事诉......
·未签订劳动合同要如何辞职劳动者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
未签订劳动合同要如何辞职劳动者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按该规定行使解除合同权,......
·对工程质量产生影响因素有哪些
对工程质量产生影响因素有哪些?除了设计、绘图、施工等众多事项以外,建筑工程的质量一直是您关注的重要问题,毕竟安全第一,随着房地产日益壮大的现代经济社会,众多涌入建筑行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