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贪污罪辩护技巧是怎样的,如何对贪污罪进行辩护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律师在为涉嫌贪污罪的被告人进行辩护时,需要掌握一定的辩护技巧,这样才能为被告人争取最大的利益。那么您知道贪污罪辩护技巧都有哪些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在犯罪的主体方面
要审查行为人所在国有公司、企业是否为国有独资,贪污罪中所指的国有公司、企业不包括国有控股公司、参股公司,也不包括集体企业。人民团体是否为国有设立的,非国有人民团体的工作人员也不能成为贪污罪的犯罪主体。对于国有控股、参股公司,部分可能成为贪污罪的主体,也有部分不能成为贪污罪的主体,如果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委派到上述公司的,则可成为贪污罪的主体,如果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委派的,则不能成为贪污罪的主体,也就是说如果不是委派的,这类人贪污,只能认定为职务侵占,而不能认定为贪污犯罪。
2、在犯罪的客观方面
要审查是否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这里的职务之便必须是行为人职务形成的关系,否则不属于利用职务之便。因此,利用工作关系,朋友、同学、亲友、战友关系等则不属于利用职务之便。
在犯罪手段上,必须是采取侵吞、窃取、骗取等别人不知晓的手段,贪污罪的犯罪表现与盗窃基本一致,主要表现为采取秘密的、不被人知的行为。如果是采取别人知道的行为,则不构成贪污罪,而构成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罪的量刑幅度要比贪污罪的量刑幅度低很多。
3、在犯罪的主观方面
要审查行为人的占有目的是否为永久的占有,这一点要从占有的时间间隔、占有的目的、占有的方式以及占有后的表现等因素综合考察后进行判断。如果不具有永久的占有目的,则也不能认定为贪污罪。
综上所述,辩护律师在办理贪污犯罪案件时,要从贪污罪的犯罪构成上研究公诉机关的证据,寻找突到案件的破口,实现良好的辩护效果。
经过以上内容的介绍,相信您已经知道在为贪污罪的被告人进行辩护时,有哪些辩护技巧是需要了解的吧,我们主要从三个方面为您进行分析。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不妨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强奸未遂有哪些类型,强奸未遂怎么判刑
一、强奸未遂有哪些类型强奸未遂特征是强奸犯罪没有得逞,指强奸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已经着手实行强奸犯罪,由于强奸犯罪分子意志......
·司法机关对于强奸罪应该如何认定
司法机关对于强奸罪应该如何认定一、司法机关对于强奸罪应该如何认定?1、嫌疑人侵犯了妇女的性自由。2、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使妇女不能抗拒、不敢抗拒的手段,违背妇女意志......
·未成年持刀抢劫未遂怎么量刑
根据我国《刑法》,抢劫罪最低刑为3年有期(另,最高为死刑),并且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再加之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17岁抢劫未遂(未伤人),一......
·虐待罪的处罚有哪些?
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本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是指由于被害人长期受虐待逐渐造成身体的严重损......
·妨害植物检疫罪既遂一般判多久?
妨害植物检疫罪既遂一般判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
·寻衅滋事罪既遂如何处罚
寻衅滋事罪既遂如何处罚一、寻衅滋事罪既遂如何处罚1、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寻衅滋事一次的,可以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1、在犯罪的主体方面
要审查行为人所在国有公司、企业是否为国有独资,贪污罪中所指的国有公司、企业不包括国有控股公司、参股公司,也不包括集体企业。人民团体是否为国有设立的,非国有人民团体的工作人员也不能成为贪污罪的犯罪主体。对于国有控股、参股公司,部分可能成为贪污罪的主体,也有部分不能成为贪污罪的主体,如果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委派到上述公司的,则可成为贪污罪的主体,如果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委派的,则不能成为贪污罪的主体,也就是说如果不是委派的,这类人贪污,只能认定为职务侵占,而不能认定为贪污犯罪。
2、在犯罪的客观方面
要审查是否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这里的职务之便必须是行为人职务形成的关系,否则不属于利用职务之便。因此,利用工作关系,朋友、同学、亲友、战友关系等则不属于利用职务之便。
在犯罪手段上,必须是采取侵吞、窃取、骗取等别人不知晓的手段,贪污罪的犯罪表现与盗窃基本一致,主要表现为采取秘密的、不被人知的行为。如果是采取别人知道的行为,则不构成贪污罪,而构成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罪的量刑幅度要比贪污罪的量刑幅度低很多。
3、在犯罪的主观方面
要审查行为人的占有目的是否为永久的占有,这一点要从占有的时间间隔、占有的目的、占有的方式以及占有后的表现等因素综合考察后进行判断。如果不具有永久的占有目的,则也不能认定为贪污罪。
综上所述,辩护律师在办理贪污犯罪案件时,要从贪污罪的犯罪构成上研究公诉机关的证据,寻找突到案件的破口,实现良好的辩护效果。
经过以上内容的介绍,相信您已经知道在为贪污罪的被告人进行辩护时,有哪些辩护技巧是需要了解的吧,我们主要从三个方面为您进行分析。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不妨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强奸未遂有哪些类型,强奸未遂怎么判刑
一、强奸未遂有哪些类型强奸未遂特征是强奸犯罪没有得逞,指强奸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已经着手实行强奸犯罪,由于强奸犯罪分子意志......
·司法机关对于强奸罪应该如何认定
司法机关对于强奸罪应该如何认定一、司法机关对于强奸罪应该如何认定?1、嫌疑人侵犯了妇女的性自由。2、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使妇女不能抗拒、不敢抗拒的手段,违背妇女意志......
·未成年持刀抢劫未遂怎么量刑
根据我国《刑法》,抢劫罪最低刑为3年有期(另,最高为死刑),并且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再加之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17岁抢劫未遂(未伤人),一......
·虐待罪的处罚有哪些?
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本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是指由于被害人长期受虐待逐渐造成身体的严重损......
·妨害植物检疫罪既遂一般判多久?
妨害植物检疫罪既遂一般判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
·寻衅滋事罪既遂如何处罚
寻衅滋事罪既遂如何处罚一、寻衅滋事罪既遂如何处罚1、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寻衅滋事一次的,可以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