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合同无效与合同解除有哪些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合同无效与合同解除有哪些区别你知道什么是合同无效吗?由于合同无效多半会导致合同解除,因此有一些人就直接认为合同无效就是合同解除,当然这二者本身就是不同的。那么合同无效与合同解除有哪些区别呢?我们为您解答。
一、合同无效是什么意思
合同无效是相对于合同的有效而言的。它是合同虽然已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共利益,因此而被确认为无效。关于合同无效所发生的原因,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列举如下几项:(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的无效即自始无效,就要按照恢复原状的原则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相互返还已经履行的财产或赔偿损失的责任。
二、合同无效和合同解除有哪些区别
合同无效和合同解除是有区别的,具体表现在:(一)从发生原因上看,合同无效是指合同根本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有效的条件,合同关系不应该成立;而合同解除是指消灭已经有效成立的合同。(二)对于无效合同、特别是故意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道德的合同来讲,应该当然无效,即使当事人不主张无效,有关国家机关也应主动干预;而合同的解除主要适用合同自由原则,即使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当事人不行使解除权,国家也不必干涉。(三)无效合同的确认权归仲裁机关和人民法院,宣告合同无效是国家行为;而合同解除则往往由双方当事人自己决定。(四)在法律后果上,合同因当事人故意违法而导致无效的,应追缴当事人所获得的非法财产;而合同解除则不存在追缴财产问题。上文中,我们为您介绍了合同无效和合同解除之间的差异,主要存在于四个方面,包括发生原因、法律后果等等。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赠与合同能不能附条件以及赠与合同如何撤销
    赠与合同能不能附条件以及赠与合同如何撤销一、赠与合同能不能附条件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又称附负担的赠与合同或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或者财产权利时,要求受赠人承......

·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吗?
    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吗?一、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吗1、投保人任何时候都可以解除合同。2、投保自由退保也自由。3、10天犹豫期退保没有经济损失。4、过了犹豫期退保只是退保保单的......

·钢管购销合同怎么写,范文是怎样的?
    钢管购销合同怎么写,范文是怎样的?钢管购销合同供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规定法......

·法律规定什么是仓储合同?
    什么是仓储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二十章的相关规定,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提供储存保管服务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接受储存保管服务并支付报......

·合同撤销权的合同相对人的撤销权是什么?
    合同撤销权的合同相对人的撤销权是什么?一、合同相对人的撤销权1、相对人有撤销合同的权利。这里的撤销权,是指合同的相对人在法定代理人未追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合同之前......

·如何来写化学试剂耗材玻璃仪器购销合同?
    如何来写化学试剂耗材玻璃仪器购销合同?化学试剂耗材玻璃仪器购销合同需求方:(以下简称甲方)供应方:(以下简称乙方)依据招标(招标编号:)结果(非招标的删除),根据《中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