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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护理费可以报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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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护理费可以报销吗对于劳动者来说,遭遇工伤就是一件很不幸的事,但是很多时候,劳动者并不知道自己能得带哪些工伤待遇,这对于劳动者的经济状况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那么工伤护理费可以报销吗?护理费怎么计算呢?那接下来就由我们给您讲解一下这方面的知识。
一、工伤护理费可以报销吗
根据工伤赔偿的相关法律规定,工伤职工的护理费由用人单位支付,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护理费可以由工伤保险报销。所以工伤护理费是可以报销的。
二、工伤护理费的计算
生活护理费是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而需要护理的,以及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其所在单位获得的或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的支付该生活护理所需的必要费用。工伤职工生活不能自理,接受护理是其基本人身权利的体现,也与工伤事故存在相当的因果关系,自然应当获得必要的赔偿。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
护理费赔偿额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计算,按月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11条第1款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的统筹层次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因此所谓统筹地区,一般指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这一范围。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
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
护理费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计算,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40%
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
护理费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计算,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30%需要注意的是,《工伤保险条例》第38条规定,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这样,如果各地区护理费的标准有所调整,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就应依照调整后的办法计算。《工伤保险条例》对护理期限未作规定,对这一问题可参照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即"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我们在上文为您解答了工伤护理费可以报销吗这一问题,首先,护理费肯定是可以报销的,只是是由用人单位支付还是工伤保险报销就要根据实际的情况确定。其次是护理费的计算,分为三种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计算公式。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护理费的知识,请登录网站获得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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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伤护理费的计算
生活护理费是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而需要护理的,以及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其所在单位获得的或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的支付该生活护理所需的必要费用。工伤职工生活不能自理,接受护理是其基本人身权利的体现,也与工伤事故存在相当的因果关系,自然应当获得必要的赔偿。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
护理费赔偿额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计算,按月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11条第1款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的统筹层次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因此所谓统筹地区,一般指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这一范围。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
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
护理费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计算,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40%
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
护理费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计算,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30%需要注意的是,《工伤保险条例》第38条规定,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这样,如果各地区护理费的标准有所调整,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就应依照调整后的办法计算。《工伤保险条例》对护理期限未作规定,对这一问题可参照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即"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我们在上文为您解答了工伤护理费可以报销吗这一问题,首先,护理费肯定是可以报销的,只是是由用人单位支付还是工伤保险报销就要根据实际的情况确定。其次是护理费的计算,分为三种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计算公式。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护理费的知识,请登录网站获得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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