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标准什么?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1、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



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3、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



4、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5、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



6、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



7、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的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正当的宗教信仰自由,情节严重的行为。 &n......

·猥亵儿童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   1、客体......

·过失致人死亡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因过失而致人死亡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

·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强制手段破坏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行为。   ......

·故意伤害罪
         一、概念与构成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

·侵犯个人隐私权有哪些范畴?
    隐私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对于个人的隐私,如果权利人不想要别人知道的,法律是需要予以保护的。但是有的人可能有特殊癖好,或者为了不法利益,会侵犯他人的隐私。那么,侵犯个人隐私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