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重婚和同居的区别是什么?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现实中,不少人认为只要男女有同居行为,那么就会构成重婚。其实在法律上面,重婚和同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当然具体的构成也是不同的。那到底重婚和同居的区别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重婚和同居的区别

同居不等于重婚。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居住。俗称为饼居。

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修正后的婚姻法为保障一夫一妻制原则而新增加的禁止性规定。在适用这一禁止性规定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与重婚的区别。重婚系是以夫妻关系的名义共同生活,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则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与那些应由道德规范调整的通奸、婚外恋等行为相区别。通奸是指双方或一方有配偶的男女,秘密、自愿发生两性关系的行为。婚外恋则泛指已婚者与配偶之外的人发生恋情。通奸、婚外恋都属于有悖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一般由道德规范调整。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则属于婚姻法禁止的违法行为,行为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民法典》第1042条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二、重婚罪如何管辖

1、对于由被害人提出控告的重婚案件,仍按《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的规定执行,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2、对于被害人不控告,而由人民群众、社会团体或有关单位提出控告的重婚案件,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应否对该案件提起公诉或者免予起诉。对免予起诉的重婚案件,可以建议被告人所在单位给予被告人行政处分,并责令其立即解除非法的婚姻关系。

3、公安机关发现有配偶的人与他人非法姘居的,应责令其立即结束非法姘居,并具结教养机关实行劳动教养。

4、对于被害人或者人民群众、社会团体和有关单位就重婚案件提出的控告或检举,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都应当接受。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

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知道同居并不等同于重婚,至于重婚和同居的区别,上文中也作出了详细的介绍。而要是被认定犯重婚罪的话,那么就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配偶还有可能因此要求离婚,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离婚哪种叫隐瞒财产的行为
    离婚哪种叫隐瞒财产的行为?1、擅自转让的夫妻双方在离婚诉讼前后,一方偷偷的将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给卖掉了。这种情况的处理应视具体情况而定,通常是对于一方擅自转让房产遵循—保护......

·房屋买卖中,违约方应赔偿差价损失吗
    1.由于近年来房价波动较大,房屋差价损失就成为二手商品房交易损害赔偿中的一个焦点问题。大多数二手房买卖纠纷损害赔偿案件都是因为卖方恶意违约造成。2.关于房屋涨跌损失的确定......

·女方不付抚养费的后果是怎样的?
    在孩子未成年的夫妻双方离婚时如果小孩判给了男方抚养,而女方需要依法规定的每年提交抚养费,这样来保证自己的小孩能够顺利健康的成长,到孩子年满18岁时即可停止抚养费的供给,但是......

·家暴离婚可以要求男方赔偿多少?
    家暴离婚可以要求男方赔偿多少?一、家暴离婚可以要求男方赔偿多少?根据造成的损害实际情况而定,家庭暴力离婚赔偿的侵害对象是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是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

·法院判决离婚财产怎么清查?
    我们知道,夫妻离婚时会有许多共同财产,这时就需要财产分割。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清查,法院还会依规执行。但是,仍有很多人对于离婚后财产是否清查的问题比较疑惑。那么,法院判决离......

·索要抚养费怎么取证?
    索要抚养费怎么取证?现起诉到法院,向法院写书面申请调证据,也可以可以委托律师处理。二、争取抚养权的证据是什么?有证据证明能为子女提供更好的学习生活条件的一方,更容易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