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债权转让之诉以及相关法律知识有哪些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债权转让之诉以及相关法律知识有哪些 一、什么是债权转让。
根据我国目前法律的规定,债权的转让仅存在于合同当中,即合同权利的让与,指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其性质上仍然是一种合同,具有合同成立及生效的构成要件,即要求转让方和受让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债权转让的意思表示起初不具有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及损害国家、集体、他人的合法利益,亦不可以合法形式掩盖不法的目的。合同权利转让的效果是原合同主体的变更,包括两种情形:
1、转让方退出原合同关系,由受让人代替其债权人地位;
2、转让方不退出原合同关系,与受让方共同成为原合同的债权人。债权转让的概念可以在与相关概念的比较中体现出来:    债权转让与赠与合同。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即受赠人可以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且赠与合同一般是赠与人基于物权而实施的处分行为,一般具有无因性,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除非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而债权转让基于原合同,受让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债权转让是债权请求权的转让继尔是财产所有权的转让,与这相随的一些合同义务的转让。
债权转让一般是具有原因的,即转让方与受让方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或其他关系。
债权转让与向第三人履行。债务人向债权人指定的第三人之间形成委托关系,当债务人不履行或不正当履行时,由债权人而不是第三人向债务人追究违约责任,当第三人违约时,由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而非债权人。
债权转让与债权的代位权及撤销权。代位权及撤销权的行使是按照法律的规定,在债务人实施损害其债权行为时,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主动向第三人行使原债务人的债权或撤销权。而债权转让方与受让方合意的结果,无须诉讼程序解决。
二、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只要对债务人履行了通知义务即可(通知的义务履行的方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不必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债务人的同意并不是这种转让行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前提。
三、限制
①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如抚养费等
②双方当时约定权利不能转让
③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通过我们的介绍相信您已经对债权转让之诉有了一些了解,首先对什么是债权转让,以及一些法律条款上的注意事项和法律上的限制。如果您仍然对着方面存有疑问,
·银行信用证贷款可以吗
    银行信用证贷款可以吗?一、银行信用证是可以贷款的信用证贷款包括两种:1、出口信用证项下打包贷款是出口商与国外采购商签订商业合同后,国内出口商收到采购商银行开来的信用证,......

·分居后债务不知情如何处理
    在我们平时的生活中,由于夫妻感情生活的不和谐,时常会出现夫妻分居的情况。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仍然存在夫妻的共同财产这一问题,对于分居后债务不知情的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呢?我......

·不能抵销债务的情形有哪些
    不能抵销债务的情形有哪些一、不能抵销债务的情形有哪些不能抵消的债务有两种: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能抵消。依照法律规定不能抵消的债务有:(一)因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别有哪些?
    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经常会碰到朋友找我们借钱的情况,我们可能会因为对方是朋友而不写借条,但是如果没有借条的话如果对方不还钱我们也是没有证据起诉的,生活中存在着有金钱交易,......

·公司债券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债券申请流程是怎样的?一、公司债券申请流程是怎样的发行人形成发债意愿并与发改部门预沟通→→证券公司尽职调查→→发行人内部审批程序→→确定符合市场需求的债券资信增级手段......

·欠条样本,欠条的写法是怎样的
    一、欠条的写法欠条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一)标题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写上“暂欠”或“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