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关于被判拘役有案底吗2023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关于被判拘役有案底吗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中一种主刑,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拘役是一种刑罚方法,是刑事犯罪后给予的刑事制裁,是会留案底的。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刑事案件案底是要伴随人们一生的,是不会消除的。只有在个别地方有一些相关规定和司法解释,认为可以对未成年犯罪的行为人积极悔改的可以在档案中封存犯罪记录。二、未成年拘役会有案底吗有,但是现在单位查询不到,因为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百七十五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所以,只要是刑事处罚,都会留有记录,也就是案底,那么未成年被拘役同样也会留有案底,但是因为是未成年人,对这个案底要进行封存,一般单位和个人是查不到的,对以后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不会有影响。被判拘役,是会留下案底的,且无法取消。因为拘役是属于构成刑事犯罪后所被判处的一种刑罚,而刑事犯罪记录会被记入公民的个人档案中。拘役是对犯罪分子刑事犯罪后所给刑事处罚,会留案底,而被载入档案的犯罪记录一般在公安机关所保存,终身都不能取消。拘役犯刑期由公安机关执行,不押送监狱收监强制执行劳动改造,主要是体现分管分教,致其恶习得到较好的校正而不受犯罪恶性较大的有期徒刑罪犯的感染。在刑期执行期间,刑法还规定准许其每月回家与亲人团聚一至二天,除让其深刻体会自由与亲情的可贵、从而深省自己所犯罪行的社会危害性、加速其改造的自觉性外,还体现出刑法的人性和广泛的社会监督作用。



·不需追诉刑事责任情形都有哪些
    不需追诉刑事责任情形都有哪些(一)意外事件。即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认为是犯罪,对行为人不应......

·死刑缓期执行什么意思
    死刑缓期执行什么意思一、死刑缓期执行什么意思死刑缓期执行,是指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即死刑缓期执行,又称......

·敲诈勒索罪是第几条法规规定的?
    在日常生活中,存在着民事主体利用对方的过错进行勒索,或者是利用对方懂得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敲诈的行为,为了保护各主体的权益,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相关的刑事法律规范,对各种罪名进......

·检察院刑事抗诉的条件有哪些
    一、检察院刑事抗诉的条件有哪些刑事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刑事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按照法定诉讼程序,要求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并作出改判的法律监督活动。刑事抗诉包括......

·刑事案件由谁管辖 刑事案件管辖有哪些原则
    一、刑事案件由谁管辖1、《刑事诉讼法》第19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我国基层人民法院是普通刑事案......

·抢劫罪的暴力手段什么意思
    抢劫罪与抢夺罪之间最大的不同就在于暴力手段上面,其中抢劫罪中的暴力手段针对的是被害人,而抢夺罪则针对的是财物。另外,就严重程度上来看,抢夺罪的暴力严重性是不及抢劫罪的。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