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劳动仲裁裁定书是什么意思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劳动仲裁裁定书是什么意思
一、劳动仲裁裁定书是什么意思?
劳动仲裁的裁决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二、劳动仲裁裁决书下发后怎样执行 1、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下发,并不代表裁决书已经产生法律效力。一方或者双方都不服的,可以依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起诉讼的等待法院审理。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2、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持裁决书向被执行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3、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三、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满足下列条件:?
1、申请仲裁人应为劳动争议的当事人;
2、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是与劳动权利义务有关的劳动争议;
3、当事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侵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
4、当事人应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1)职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4)仲裁机构有统一的封面提供,申诉人可直接填写。
·建设工程未招标居间合同无效?
在工程建设贸易中,常常会与居间人合作来寻求有利的合作伙伴。当法律规定的某些项目数量到达一定时,是需要进行招标的。那在应该招标却未招标的情况下,建设工程未招标居间合同无效吗......
·工伤复发鉴定容易通过吗?
工伤复发鉴定容易通过吗?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工伤鉴定结果,是伤者在鉴定时的身体状况。工伤复发,或因工伤引起的其他伤害发生的概率,的确是存在的。工伤会不会复发,工伤鉴定机构......
·公司可以辞退员工的法定情形是什么?
公司可以辞退员工的法定情形是什么一、公司可以辞退员工的法定情形是什么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2)劳动者在......
·公司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
公司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公司接触劳动合同的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即使公司公司已经单方面接触了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依旧具有法律效力。二、终止劳......
·没有签劳动合同不发工资怎么办
没有签劳动合同不发工资怎么办一、没有签劳动合同不发工资怎么办首先,先去找公司领导进行协商,索要拖欠的工资。如果公司继续拖欠,问清楚拖欠的原因,如果是因为公司暂时周转不......
·建筑工程施工组织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组织管理合同管理可以为其他工作提供帮助和参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它加强了建筑工程施工组织管理与管理,有利于加强建筑施工工程建设质量的控制......
一、劳动仲裁裁定书是什么意思?
劳动仲裁的裁决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二、劳动仲裁裁决书下发后怎样执行 1、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下发,并不代表裁决书已经产生法律效力。一方或者双方都不服的,可以依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起诉讼的等待法院审理。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2、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持裁决书向被执行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3、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三、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满足下列条件:?
1、申请仲裁人应为劳动争议的当事人;
2、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是与劳动权利义务有关的劳动争议;
3、当事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侵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
4、当事人应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1)职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4)仲裁机构有统一的封面提供,申诉人可直接填写。
·建设工程未招标居间合同无效?
在工程建设贸易中,常常会与居间人合作来寻求有利的合作伙伴。当法律规定的某些项目数量到达一定时,是需要进行招标的。那在应该招标却未招标的情况下,建设工程未招标居间合同无效吗......
·工伤复发鉴定容易通过吗?
工伤复发鉴定容易通过吗?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工伤鉴定结果,是伤者在鉴定时的身体状况。工伤复发,或因工伤引起的其他伤害发生的概率,的确是存在的。工伤会不会复发,工伤鉴定机构......
·公司可以辞退员工的法定情形是什么?
公司可以辞退员工的法定情形是什么一、公司可以辞退员工的法定情形是什么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2)劳动者在......
·公司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
公司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公司接触劳动合同的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即使公司公司已经单方面接触了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依旧具有法律效力。二、终止劳......
·没有签劳动合同不发工资怎么办
没有签劳动合同不发工资怎么办一、没有签劳动合同不发工资怎么办首先,先去找公司领导进行协商,索要拖欠的工资。如果公司继续拖欠,问清楚拖欠的原因,如果是因为公司暂时周转不......
·建筑工程施工组织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组织管理合同管理可以为其他工作提供帮助和参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它加强了建筑工程施工组织管理与管理,有利于加强建筑施工工程建设质量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