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农村土地确权会让土地减少吗?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农村土地确权会让土地减少吗?

不是的,并不是让你的土地减少,有些人理解确权是重新分地,严重错误,这次确权就是按照二轮承包的时候来确权的!二轮承包的时候多少地,这次确权一样,说好的承包三十年是不会变的!再强调,不是重新分地。所以有些人说二轮分地的时候我没分到地,这次确权是不是应该给我分啊?这是两码事,确权不管这个。

好的,这个明白了,那为什么要确权呢?

土地流转已经是不可避免的趋势,我国农业要想发展好,赶上国际水平,依靠原有的小农生产状况是不可能的,必须要规模农业,我国农业才有竞争力。

所以必须要土地确权,农民朋友必须明白:

第一,不怕农民在土地流转中失去土地,土地确权后,农民心理应当是更有底了,我有多少地,在哪,清清楚楚的全在那。如果愿意还可以以土地入股合作社,分享产业产业链中的利益。

第二,对于做农业的人来说,土地确权后,“三权分置”盘活了土地财产,土地可以用来抵押贷款,申请补贴,获得启动资金,作为农业创业的一个原始资本,这样也可以降低农业创业的门槛。

第三,农村的土地是最宝贵的财富,新一轮的改革势必要大刀破斧,真正的盘活这些沉睡的资产,那要改革,最基本的就是要确权啊!要不然以后改革了,农民从土地获得的收益怎么分配呢?所以确权是赋予农民土地利益的第一步!


·国有土地使用证养殖办理
    国有土地使用证养殖办理在我国,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无论是使用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都需要依法获得土地使用证拥有土地使用权,在获得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后,可以依法进行土地......

·土地使用证丢失怎么补办,变更登记要哪些材料
    土地使用证丢失怎么补办,变更登记要哪些材料拥有土地使用权后最重要的事宜就是办理土地使用证,如果土地没有土地使用证的话,在使用的过程中可能会给自身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在很......

·征地补偿包括哪些项目?
    征地补偿包括哪些项目?一、征地补偿包括哪些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

·土地使用权的起算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土地的使用权,只要并非是集体经济类型的土地,都是有年限的限制的,在年限届满之后,若民事主体没有提出续期的请求,那么相关的国家机关,就可以按照既定的规定,受贿土地的使用权,......

·怎么确定法院起诉离婚地
    怎么确定法院起诉离婚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离婚诉讼通常应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另外有几......

·在异地可以办理离婚吗,手续是怎样的?
    生活中,有的夫妻在结婚之后可能会因为工作等各方面的原因,而离开户籍所在地。那么日后要是身处异地,而又想离婚呢,此时是否能够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关于这方面的问题,我们将在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