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儿女在农村分户继承不了父母财产吗?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儿女在农村分户继承不了父母财产吗?儿女分户能继承父母的财产,在没有有效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分割遗产。按照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女子不论是已经出嫁还是未出嫁,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应与其兄弟享有平等的继承权。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这就是说,子女对父母的遗产享有平等的继承权。不论是儿子或是女儿,女儿不论已婚、未婚,在继承父母遗产时,都享有平等的权利。二、遗赠与遗嘱继承该怎么区分?遗赠是公民以遗嘱方式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于其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立遗嘱的公民为遗赠人,接受遗赠的人为受遗赠人。遗赠与遗嘱继承都是通过遗嘱方式处分财产,这两种方式在形式上有许多相似之处,但区别是明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遗嘱继承与遗赠的主要区别体现在:1、遗嘱继承人与受遗赠人的范围不同。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内的人,而受遗赠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也可以是国家或集体单位。2、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未明确表示放弃的,即视为继承。而受遗赠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未做出接受遗赠表示的,视为放弃,即丧失受遗赠权。综合上面所说的,继承遗产只要是属于被继承者的直系亲属那么就可以获得,不管是否有分户那么都是可以按法律规定的条款来进行分配遗产,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要结合实际情况来,从而才能保障到各继承者们的利益受到损失。



·姥姥去世外孙女有继承权吗?
    姥姥去世外孙女有继承权吗?一、姥姥去世外孙女有继承权吗?姥姥爷去世,外孙女有继承权。如果母亲在世,姥姥姥爷的财产由母亲继承。如果母亲去世,外孙女应当代位继承姥姥姥爷......

·根据法律规定立遗嘱的如何继承?
    根据法律规定立遗嘱的如何继承?一、根据法律规定立遗嘱的如何继承?根据法律规定立遗嘱的继承需要严格的按照遗嘱的内容执行,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

·兄弟姐妹放弃继承协议需要公证吗?
    兄弟姐妹放弃继承协议需要公证吗?在放弃继承权时则需要明确做出放弃的意思表示,对于是否对放弃继承的表示进行公证则是采取自愿原则的,也就是做出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自己通过书面表......

·新版遗产税草案是怎样的?
    一、新版遗产税草案是怎样的?我国尚未开始征收遗产税,也并未发布遗产税相关的法律草案或是条例。二、遗产继承的概念?????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

·亲属继承权顺序是怎样的
    亲属继承权顺序是怎样的一、亲属继承权顺序是怎样的第一顺序继承人1、配偶。合法的婚姻关系中配偶双方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2、父母。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形成扶养关系的......

·遗产分割的协议有哪些内容?
    遗产分割协议其实一般是继承人们在实际分割遗产的时候签订的,通常就遗产分割充分协商一致之后,才能签订这样的协议。但对于很多人来讲,虽然知道有必要签订遗产分割的协议,但却不清......